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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特殊教育机构名单、办学资质、招生范围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06-03 15:50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第一批

1)招生对象:特殊群体(现役军人、公安英烈、消防人员、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城区购房定居(满三个月)、工作调入城区人员年满6周岁子女(2015831日前出生)。

2)登记材料:

①个人申请(需写明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申请理由)。

 ②必备证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通知单。

③相关证件

A、特殊群体: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

B、城区购房定居人员:提供房产证明;三个月前搬家入住证明(所在社区盖章证明);入住后三个月的水、电、网络使用缴费单据原件。

C、工作调入城区人员:提供工作关系调入城区介绍信;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

3)登记时间:2021822日—23

4)登记地点:东城中心学校、西城中心学校、霍山二中

 

第二批

1)招生对象:城区内企业职工(有六个月职工社保)和城区内经商(满三个月)人员年满6周岁随迁子女(2015831日前出生)。

2)登记材料:

①个人申请(需写明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申请理由)。

②必备证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通知单。

③相关证件:

 A、城区企业职工:提供半年前(2021228日以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半年前的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6个月社保个人应交实交明细打印单(加盖社保征缴审核专用章)。

B、城区经商人员:提供三个月以前(2021531日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三个月前的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

3)登记时间:2021825

4)登记地点:东城中心学校、西城中心学校、霍山二中

 

第三批:

1)招生对象:持城区居住证、城区购房定居(不满三个月)、城区内经商(不满三个月)、城区内企业务工(不满六个月职工社保或无职工社保)人员年满6周岁随迁子女(2015831日前出生)。

2)登记材料:

①个人申请(需写明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申请理由。)

②必备证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通知单。

③相关证件:

A、持居住证人员:有效期内的城区居住证。

B、城区购房人员:购置房产证明。

C、经商人员:营业地点位于城区的营业执照。

D、企业务工人员:需提供与城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的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登记时间:2021826日—27

4)登记地点:东城中心学校、西城中心学校、霍山二中

 

录取办法

开发区学区符合条件的全部安排在原开发区中心学校就读。衡山镇学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全部安排在霍山二中就读,小学由教育局协调学区内五所小学,根据入学登记和学校学位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对不服从安排和材料虚假不实的,所登记的学生一律退回。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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