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
(1)招生对象:特殊群体(现役军人、公安英烈、消防人员、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城区购房定居(满三个月)、工作调入城区人员年满6周岁子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登记材料:
①个人申请(需写明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申请理由)。
②必备证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通知单。
③相关证件
A、特殊群体: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
B、城区购房定居人员:提供房产证明;三个月前搬家入住证明(所在社区盖章证明);入住后三个月的水、电、网络使用缴费单据原件。
C、工作调入城区人员:提供工作关系调入城区介绍信;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
(3)登记时间:2021年8月22日—23日
(4)登记地点:东城中心学校、西城中心学校、霍山二中
第二批
(1)招生对象:城区内企业职工(有六个月职工社保)和城区内经商(满三个月)人员年满6周岁随迁子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登记材料:
①个人申请(需写明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申请理由)。
②必备证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通知单。
③相关证件:
A、城区企业职工:提供半年前(2021年2月28日以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半年前的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6个月社保个人应交实交明细打印单(加盖社保征缴审核专用章)。
B、城区经商人员:提供三个月以前(2021年5月31日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三个月前的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
(3)登记时间:2021年8月25日
(4)登记地点:东城中心学校、西城中心学校、霍山二中
第三批:
(1)招生对象:持城区居住证、城区购房定居(不满三个月)、城区内经商(不满三个月)、城区内企业务工(不满六个月职工社保或无职工社保)人员年满6周岁随迁子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2)登记材料:
①个人申请(需写明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和申请理由。)
②必备证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住房证明或租房合同(所在社区盖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通知单。
③相关证件:
A、持居住证人员:有效期内的城区居住证。
B、城区购房人员:购置房产证明。
C、经商人员:营业地点位于城区的营业执照。
D、企业务工人员:需提供与城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的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登记时间:2021年8月26日—27日
(4)登记地点:东城中心学校、西城中心学校、霍山二中
录取办法
开发区学区符合条件的全部安排在原开发区中心学校就读。衡山镇学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全部安排在霍山二中就读,小学由教育局协调学区内五所小学,根据入学登记和学校学位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对不服从安排和材料虚假不实的,所登记的学生一律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