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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壹号公馆·南苑配电房调整的

公 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1-11-16 10:22 信息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霍山县华宸旅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其开发建设的壹号公馆·南苑配电房调整事宜予以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及县规划管理委员会第85次会议纪要精神等相关规定,现将其调整内容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点:

位于霍山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北

二、调整内容:

P1号配电房建筑尺寸由22.6×8.3米调整为31.5×14.8米(呈L形),P2号配电房建筑尺寸由22.6×8.3米变更为40×8米。

对于壹号公馆·南苑配电房的上述调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单位将给予办理规划许可。

联系单位: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6

联系电话:0564—5027744

附: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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