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规划编制的目的与意义
为了发展霍山县的城市绿化事业,指导霍山县绿化建设项目的安排,提高城市绿化建设
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及六安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
本地实际编制本规划。通过规划的指引、政府的行为来建立城市与自然的共融关系,突出地
域文化和特色风貌,解决城市的矛盾和危机,使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
保护,建设符合霍山现实的理想城市模式,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第二条规划范围与规模
规划分为县域、规划区、城区三个不同的层次。
县域——霍山县域行政区域,总面积 2043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西起黑石渡西镇界、清潭沟东村界、佛子岭西镇界;东至与儿街镇区、
百福庵村西村界、但家庙村东村界;南起高岭村南村界、南岳山南侧道路、双乐河村北村界;
北至杜家冲北村界、霍山北县界、下符桥村和沈家畈村及但家庙村北村界。总面积 285.62
平方公里。
城区——霍山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27.5 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3—2030 年。
近期:2013-2015 年;
中期:2016-2020 年;
远期:2021-2030 年。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
规划基于现有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理论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借鉴生态城市、低碳城市、
生态学的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绿地系统建设的实践经验,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丰
富城市绿地系统景观,弥补居民与大自然的分隔,实现城在林中、水秀花香的理想人居环境。
第四条规划原则
(1)绿地优先,保障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2)整体和谐,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要求;
(3)显山露水,凸显城市山水格局的特色;
(4)地方特色,展现城市的地域文化与园林特征;
(5)以人为本,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6)经济适用,满足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打造“幸福霍山、宜居霍山、构建山水园林城市”为总目标,系统的构建霍山整体绿
化空间,将霍山建设成为出门见园 、步行遮阴、滨河亲水、环城多景、显山露水、蓝绿交
融的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包括:
①为霍山县构筑起一个结构完整、总量恰当、分布合理、层次分明、类型多样、有机联
系、方便居民使用的生态绿地系统;
②通过绿地系统的建设,使霍山县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别山明珠;
③在城区范围内建立绿道系统,形成构成完整、串联成网的绿道体系,充分发挥生态、
休闲、教育、经济多重功能,提高整个城市的宜居性和居民的幸福指数。
(2)近期目标
加快城区的绿地建设,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迅速增加城市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城
市的绿地率,构筑城市绿地系统的空间结构,争创国家级园林县城。综合管理、绿地建设、
建设管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市政设施等指标达到《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要求。
(3)中期目标
规划在 2016 年到 2020 年之间实现城乡绿地面积的进一步增加,巩固“国家级园林县城”
的绿化指标,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增建一部分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继续
保持中心城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的稳步增加。
(4)远期目标
将霍山建成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相融合,绿水资源、文物古迹合理保护利用,园林绿化
达到国内同类县城的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绿水环境的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
第六条规划指标
近期:至 2015 年期末,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 10 平方米/人,绿地率 35%,达到国家园
林县城的标准;
远期:至 2030 年期末,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 12 平方米/人,绿地率 38%,各项指标达
到或超过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第七条规划重点
①系统化考虑城区内绿地,增加绿地的均好性,方便居民使用;
②推进河道生态岸线和滨水绿化建设;
③将全县绿道网建设纳入绿地系统建设;
④对乡土植物的提取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