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规划的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协调发展的关系,以创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标;
(2)坚持以环境保护为前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应对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
(3)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预测市场,确定供气规模;
(4)从规划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出发,根据区域比较分析,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2 规划原则
(1)在霍山县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兼顾,远近结合,逐步发展,分期实施。
(2)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3)工程项目立足于高起点、高水平,主要关键设备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国内配套采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设备。
(4)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注重消防、安全卫生、节能和环保。
1.3规划目标
规划的编制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相一致,科学、合理和切实可行的指导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使其具有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达到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功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1.4 规划范围
1、地域范围
本次规划的编制范围:霍山县域行政区域,总面积为 2043 平方公里,其中重点编制范围为霍山城区(以下简称“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27.5 平方公里。
2、项目范围
(1)气源规划:规划地域范围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气源发展和利用;
(2)场站规划:包括 LNG 储配站、门站、CNG/LNG 汽车加气站规划等;
(3)管线规划:规划高压管线、中压输配管网、管线与现状管线的衔接等;
(4)管理系统规划:规划管理、调度、通讯、SCADA 系统及决策系统组成的现代化管理系统;
(5)其他燃气系统规划:包括消防工程、环境保护、燃气安全监控系统规划;
(6)辅助工程规划:包括高中压管网管理、维修、抢险等后方设施规划等。
1.5 规划期限
燃气专业规划的期限应尽量与规划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期限一致。结合“总体规划”,总规划期限为 2013~2030 年,其中:
近期:2013~2015 年
中期:2016~2020 年
远期:2021~203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