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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26 08:51 信息来源:霍山县统计局  字体:[  ]

单位全称:霍山县统计局

单位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西副楼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64- 5022556

    网站地址:http://www.ahhuoshan.gov.cn/public/column/6597881?type=4&action=list

    邮政编码:237200

    电子邮件:585829762@qq.com

    负 责 人:霍山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郑军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7号)和《中共霍山县委 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霍发〔20196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霍山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霍山县统计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起草有关统计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受理、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投入产出调查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数据传输设备系统的维护和更新。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和企业创新、城乡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旅游、交通运输、财政、金融、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各乡镇(园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规范部门统计工作,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承担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协助管理各乡镇(园区)首席统计员。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加强统计执法职责。

加强服务业统计的有关职责。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财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协助管理各乡镇(园区)首席统计员有关工作。

()统计执法监督股。组织实施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拟订统计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监督检查本县行政区域内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县性统计执法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统计业务股。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投入产出调查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数据传输设备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和企业创新、城乡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旅游、交通运输、财政、金融、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各乡镇(园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三、单位领导分工

  军: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党务、意识形态工作。

彭宗武: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务、工会、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常住人口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工作。

陈  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务、综合统计、国民经济核算、工业、能源、科技、商贸、文化产业和服务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工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城乡划分等工作。

何祥贤:党组成员、县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分管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双拥、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民生工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档案工作、统计教育、法治建设、统计信息化、农村统计、城乡住户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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