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霍山县认真落实省、市林长会议精神,不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扎实推进林业项目建设,努力振兴林业产业,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2021年度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林长制改革有力推进
(一)落实林长制各项制度。一是按时召开林长制会议。我县于2021年3月和11月,分别召开了两次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推进林长制示范区先行区建设,落实落细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二是全县林长常态化巡林。县级林长率先垂范,带动全县548名林长履职尽责,常态化巡林,三级林长全年共巡林1.33万人次,解决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理等问题300多件。三是及时开展林长制督查。为落实林长制督察制度,与县督查室联合开展林长制重点工作督查,对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四是严格开展林长制考核。2021年3月,将霍山县2020年度林长制改革考核结果在全县林业大会上通报,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2021年12月印发了《关于开展霍山县2021年度林长制改革考核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评分细则,对全县16个乡镇和国有林业总场进行考核,目前正在考核中。
(二)完善顶层设计。按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室〔2021〕59号),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部署实施平安森林、健康森林、碳汇森林、金银森林、活力森林等“五大森林”行动;召开了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系统全面部署我县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三)创新工作模式。一是创新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县林长办设立林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强化刑事监督、行政监督、执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在工作中实现涉林案件的信息共享、协作互助、联席会议、联合督办机制,使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合力,完善、提升林业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法治治理能力。二是全面实行“森林警长制”。县公安局印发了《霍山县公安机关施行森林警长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全面建立县、乡、村森林警长制,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协作化办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构建责任明晰、协调配合有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三是村民组长兼护林员管理机制。县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聘请3167名村民组长兼护林员,配合生态护林员巡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做到网格化管理全方位、无死角。
(四)深化“五个一”平台建设。逐步深化“五个一”平台服务体系,招标为538名生态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配备了专用组合工具;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16个乡镇分别对生态护林员进行了管护责任培训。县林长办对“林长制智慧平台”和“生态护林员管理平台”应用和推广做了专题培训。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正在建设霍山县林长制信息化(护林员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
(五)扎实推进示范区先行区建设。2021年3月16日,县林长会议就我县示范区先行区建设进行详细的部署安排,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都重点强调了三个示范区先行区创新点建设,其中“完善林下种养业发展模式”和“探索林业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林业产业优势”两个创新点建设正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积极推进,完成了年度任务。在“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方面,我县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正在努力使公益林在县内跨区域生态补偿得到有效实施。
(六)认真落实《六安市林长制改革总体规划》2021年霍山县工作任务。按照市总体规划要求,县林长办及时发文分解了2021年我县指标任务,并印发至各相关单位,落实落细2021年霍山县“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及四大平台”六大项60个子项目的工作任务。县政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推动《总规》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七)大力推广林长制改革经验。2021年1月,六安市市级总林长叶露中到霍山县开展林长制改革、松材线虫病防治、自然保护地管理和森林康养旅游等工作调研,并在霍山县召开了全市林长制改革座谈会。10月,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刘东生到我县调研林业工作,省林业局局长牛向阳等陪同,对我县林长制改革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2021年,我县在中国绿色时报、安徽日报、学习强国、今日头条、抖音等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林长制改革成绩,提高了公众知晓率和认同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统筹做好“五绿”文章
我县及时调整思路,针对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的特点,在努力挖掘“增绿”空间的同时,重点在“管绿、护绿、用绿、活绿”上下功夫,做好森林自然资源保护与发展文章。
(一)“增绿”优生态,“创森”提质效
1. 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任务。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程,及时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作业设计开展全面自查验收。2021年全县共完成人工造林0.6万亩、封山育林0.6万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0.45万亩、省级退化林修复5.33万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1.5万亩、省级森林抚育35.5万亩,全面完成了年度营造林任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10个,已通过省级核查验收。
2.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1年5月,《霍山创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0年)》通过了国家林草局评审,并根据总规内容制定了《霍山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创森工作任务,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创森职责。6月5日召开了全县创森工作推进会,部署了年度创森工作任务。在相关乡镇和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村庄森林绿化、绿色通道、森林质量提升和林业产业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生态文化体系、森林支撑体系等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护绿”守资源,“管绿”保生态
1. 野生动植物保护扎实开展。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爱鸟周”“5.22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册、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3000册。救护野生动物16起,目前正是候鸟迁徙期,已经开展东淠河保护迁徙候鸟24小时值班工作。
2. 自然保护地管理得到加强。加快开展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和总规编制工作。南岳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已通过省林业局批复;铜锣寨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稿已报至省林业局相关处室,待省林业局审核。
3. 名木古树保护严格进行。对各乡镇古树名木进行全面的体检排查登记,登记古树952株并签订了管护责任书,确定了专门人员或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古树及古树后备资源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检查。投入170多万元,对急需修复救护的古树编制了修复救护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进行修复救护施工,累计修复救护古树94株,开展二维码识别保护古树名木400株。
4.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取得实效。2020-2021年度,我县完成了枯死松树清理任务,并通过省、市业务部门的检查验收。通过综合防控,我县至今未发现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防控提前达到了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中期目标,控制了增量、消减了存量,实现了疫情面积和株数双下降的目标。
5. 森林火灾预防常抓不懈。一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完成了全国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试点工作,其数据库建设将为我县森林防火数字化建设提供依据。推动森林防火智能化预警应用系统建设,实现防火监测、火源管理、护林员巡护定位、生态监测等一体化立体监控网络化。在重点涉林景区和国有林场推广“防火码”应用,实现“火因可追溯、人员可查询”。利用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对全县16个乡镇的森林消防器材进行全面维修保养。森林火灾预防、监测和扑灭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在上一个森林防火期,全县森林火灾次数、过火面积、受害面积、火灾损失各项指标均大幅度下降,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6. 资源管理持续发力。持续开展打击乱采滥挖、非法交易映山红、兰草等野生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查处森林督查案件和毁林案件。2021年共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8起,移交刑事案件(线索)7起,处理违法占用林地9749.98㎡,没收木材17.247m³、野生动物3条,行政罚款107.17万元,责令补种树木4210株,有力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维护了林区秩序。
(三)“用绿”谋发展,“活绿”促增收
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做足“用绿”“活绿”文章。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但家庙镇集体林权调查登记6.4万亩林地试点任务,已将但家庙镇观音岩村确定为先行试点。已经在该村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开展了业务培训,完成原始资料收集和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观音岩村80%的村民组勘界确权落地上图工作,第一批农户林权不动产登记证发证正在进行公告,期满后准备发证。继续对全县165万亩公益林和10万亩商品林投保,公益林投保率100%,确保我县生态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
(一)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深入学习领会《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贯彻市、县分别出台的《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落实“五大森林行动”主要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林业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以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和但家庙镇林权改革试点为工作重点,着力打造霍山县林长制改革新亮点。
(三)加强“五个一”平台建设。推广“林长制智慧平台”和“生态护林员管理平台”,满足各级林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需求,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