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合作事项清单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
霍山县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合作事项清单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六安市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县发改委牵头对涉及我县的重点任务和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霍山县责任分工》《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合作事项清单霍山县责任分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2021年度工作计划霍山县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三年行动计划及重点合作事项清单明确了2021-2023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任务及重点合作事项,是全县上下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的行动指南,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引。年度计划是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具体举措。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按照主动对标、应领尽领的原则,经梳理,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我县的事项有39项,重点合作事项清单中涉及我县的事项有4项,年度工作计划中涉及我县的事项有47项。这些事项既有具体的单体项目建设,也有面上的整体工作推进。请各责任单位逐项细化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要积极加强与市直对口单位联系,掌握政策动向、跟进工作动态,确保我县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是跟踪问效、及时上报。根据市部署要求,请各责任单位在每季度末报送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三年行动计划及重点合作事项清单进展情况。
请各牵头责任单位于10月18日前,明确1位联络人,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县发改委。
联系人:舒愚,电话:5020783,邮箱:1051989072@qq.com。
附件:
1.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霍山县责任分工
2.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合作事项清单霍山县责任分工
3.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2021年度工作计划霍山县责任分工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霍山县责任分工
序 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建设安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
2 |
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等,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 |
3 |
协助省、市制定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与皖北、皖西等欠发达地区城市结对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
县发改委,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 |
4 |
协助省、市制定《长三角区域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
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
5 |
协助省、市制定长三角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运营实施方案 |
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
6 |
协助省、市编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应急管理数据共享目录和采集规范标准 |
县应急局、县数据局 |
7 |
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社会民生领域相关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推动落实《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推进电子证照广泛互认共享,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
县数据局 |
8 |
配合举办好“五五购物节”等消费节庆活动 |
县商务局 |
9 |
持续做好疫情联防联控 |
县卫健委 |
10 |
加快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
县发改委 |
11 |
积极争创领域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
县科技经信局 |
12 |
推进长三角技术市场网络建设 |
县科技经信局 |
13 |
推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 |
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 |
14 |
推进5G网络共建共享和创新深度应用 |
县科技经信局 |
15 |
开展“数字+生活”行动。探索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建设远程医疗平台和“互联网医院”,构建长三角健康信息数据中台,推进数字生活社区建设 |
县数据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 |
16 |
贯彻金融机构统一信贷政策 |
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 |
17 |
完善综合交通执法联动协调机制 |
县交运局 |
18 |
协同推进综合交通运输调度与应急指挥系统联网建设 |
县交运局 |
19 |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绿色建筑智力资源共用、成果共享、标准互认工作机制,开展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试点 |
县住建局、县科技经信局 |
20 |
推动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公交清洁能源车辆全覆盖 |
县交运局 |
21 |
加强野生动植物共同保护,完善区域重点保护物种名录和重要栖息地名录 |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
22 |
配合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
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上执法局 |
23 |
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 |
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 |
24 |
协同举办重大体育赛事和品牌活动 |
县文旅局 |
25 |
实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培训及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及中小学优秀后备干部跨省市挂职 |
县教育局 |
26 |
推进职业教育协同发展 |
县教育局 |
27 |
协助办好长三角乡村文创大会、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长三角地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产品采购大会等重大文化旅游节庆品牌活动 |
县文旅局 |
28 |
全面开展区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
县应急局 |
29 |
协同完善跨省水陆运输、跨省油气管道输送等危险化学品协同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
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30 |
协同做好重大活动安全保障 |
县公安局 |
31 |
协助省、市共建长三角区域分布式气象服务分中心 |
县气象局 |
32 |
强化区域一体化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
县应急局 |
33 |
协同推进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等大要案件的情报共享、预警研判和联合打击,确保长三角区域治安和谐稳定 |
县公安局 |
34 |
联合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 |
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
35 |
加强智慧公安建设,全力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全域通办”,拓展长三角区域公安可信身份认证互认应用场景 |
县公安局 |
36 |
深化重点领域检察协作,推动资源平台集成共享,促进司法政策适用标准统一,探索检察协作制度机制创新 |
县检察院 |
37 |
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协作力度,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领域执行协作 |
县司法局 |
38 |
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 |
县委宣传部 |
备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
附件2
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合作事项清单霍山县责任分工
序号 |
事项名称 |
合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积极配合省、市推行“揭榜挂帅”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 |
立足优势学科和研究力量,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联合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度,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生物育种、集成电路和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填补国内外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 |
县科技经信局等(排名第一为牵头责任单位,以下相同) |
2 |
增强发展动能 |
制定实施更精准的举措,全面落实省、市制定的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对接合作相关机制,共同推进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鼓励支持与沪苏浙相关地区加强多方式、多途径合作,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 |
县发改委 |
3 |
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 |
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积极开展一批铁路谋划研究和规划对接工作,全力配合、加快推进六庆铁路建设。加大跨区域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谋划争取力度,促进多层次轨道网络的融合 |
县铁办、县发改委 |
4 |
持续推进打通断头路行动 |
持续推进省际断头路建设,加快完成第一批在建省际断头路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通车,开展长三角地区路网通达专项行动 |
县交运局、县发改委 |
备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
附件3
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2021年度工作计划霍山县责任分工
序号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配合省、市编制长三角省际跨界区域协同发展指导意见 |
县发改委(排名第一为牵头责任单位,以下相同) |
2 |
配合省、市制定增强长三角欠发达区域高质量发展动能的建设方案,加快推进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
县发改委 |
3 |
促进区域汽车服务行业一体化发展 |
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 |
4 |
完善综合交通执法联动协调机制 |
县交运局 |
5 |
推进5G网络共建共享和创新深度应用 |
县科技经信局 |
6 |
开展“数字+生活”行动。探索开展数字城市建设,建设远程医疗平台和“互联网医院”,构建长三角健康信息数据中台,推进数字生活社区建设 |
县数据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 |
7 |
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度,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生物育种、集成电路和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填补国内外空白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创新成果 |
县科技经信局 |
8 |
积极参与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以长三角四个技术交易市场为枢纽,建设长三角技术市场协同平台 |
县科技经信局 |
9 |
探索制定长三角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 |
县发改委、县科技经信局 |
10 |
建设淮河生态经济带 |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等,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 |
11 |
协助省、市制定《长三角区域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共同研究制定区域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
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
12 |
探索建立团体标准长三角区域内互认互通机制。推动建立长三角固废利用产业联盟 |
县科技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 |
13 |
协助省、市制定长三角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化运营实施方案 |
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
14 |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绿色建筑智力资源共用、成果共享、标准互认工作机制,开展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试点 |
县住建局、县科技经信局 |
15 |
推动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公交清洁能源车辆全覆盖。2021年,实现县城建成区公交清洁能源车辆占比达85% |
县交运局 |
16 |
开展野生动植物共同保护。根据国家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内业工作,完成调查报告,及时调整完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名录,加强衔接,协同完善区域重点保护物种名录和重要栖息地名录 |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局 |
17 |
配合研究制定长三角生态屏障建设方案。探索共建长三角联合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落实国家和省、市要求,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加强跨界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分区管控规划衔接,开展“两山两廊”等重要生态屏障共保行动。探索共建联合林长制,加强对重要跨界生态屏障的共同保护,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积蓄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跨界联合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
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 |
18 |
配合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协助制定、更新和完善三省一市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指标体系,完善名录准入、退出机制。推进新建水源地或应急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持续加强水源地水文水生态监测,力争做到水源地监测全覆盖 |
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 |
19 |
协助省、市制定生态环境、文化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标准,推动实施分类监管 |
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
20 |
贯彻金融机构统一信贷政策 |
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 |
21 |
配合三省一市商务部门加强长三角国际经贸案件调查及应对协调,建立经贸法律服务联动机制 |
县商务局 |
22 |
加强协调宣传,准确解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内容和重点举措,创新宣传方式,用好媒体融合平台,了解并及时反馈社会各方诉求建议,增强社会各界、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长三角一体化工作的认同感和积极性,营造合作共赢的浓厚氛围 |
县委宣传部 |
23 |
做好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协调开展联动报道和采访活动。用好新媒体渠道,发挥融媒体传播作用,协调用好长三角专版专栏,做好宣传报道和网络传播工作 |
县委宣传部 |
24 |
优化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信息,强化疫情调查处置。联合开展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及时发现跨区域风险隐患。积极参与长三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合培训和演练 |
县卫健委 |
25 |
推进疫苗接种服务协作,基于国家免疫规划数据交换平台,完善预防接种数据质量,实现长三角地区受种者预防接种信息共享。开展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试点,形成长三角接种服务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提供同质、便捷、安全的接种服务 |
县卫健委 |
26 |
配合三省一市卫健部门,依托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建立长三角化学中毒远程救治协作中心,建设化学中毒救治远程诊疗平台 |
县卫健委 |
27 |
积极参与建立长三角区域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跨省报销机制和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对接平台。建立长三角区域献血者献血信息轮询信息平台、HIV确认阳性献血者共享数据库。完善区域血液应急联动保障 |
县卫健委 |
28 |
积极参与联动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建立跨区域无证行医人员名录库,实现无证行医行政处罚共享 |
县卫健委 |
29 |
推广长三角公共卫生电台,探索健康科普新模式,推动区域健康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开展健康大讲堂长三角巡讲 |
县卫健委 |
30 |
推进建设安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推进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建设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
县农业农村局 |
31 |
配合省、市制定长三角中心区城市与皖西等欠发达地区城市结对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
县发改委 |
32 |
配合实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培训、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及中小学优秀后备干部跨省市挂职 |
县教育局 |
33 |
积极参与建设长三角学分银行信息化平台框架,测试各项基础功能。完成学分转换标准研究,研究编制学分转换管理办法 |
县教育局 |
34 |
深化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实现区域内部分试点设区城市信息资源共享,包括住房公积金、房产及交易、婚姻等在内的政务数据资源互联共享。推进长三角地区购房提取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跨省通办。打造“长三角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品牌,设立专窗,逐步丰富长三角一体化专栏的内容和功能 |
市公积金中心霍山管理部、县住建局、县数据局 |
35 |
配合组织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全民健身系列活动(长三角四分马、不止骑自行车赛等),积极配合办好第一届长三角体育节,配合举办长三角足球赛、长三角房车(汽车)集结赛、第八届长三角运动休闲体验季、2021长三角国际体育休闲博览会等赛事活动 |
县文旅局 |
36 |
参与组织长三角“七名”国际精品线路宣传,策划长三角民俗、医疗(疗休养)、老年、购物等专项产品并发布 |
县文旅局 |
37 |
举办建党100周年长三角红色旅游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
县文旅局 |
38 |
协助办好上海旅游节、长三角乡村文创大会、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文化旅游节庆品牌活动 |
县文旅局 |
39 |
配合研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与长三角兄弟部门成立联合课题组,研究跨区域执法案件事项清单及互认互通机制 |
县城管局 |
40 |
配合编制实施《长三角军民融合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发布《长三角地区军工涉密服务业务一体化发展方案》 |
县发改委(军民融合办) |
41 |
发挥政协调研视察监督作用。配合三省一市政协相关专委会开展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联合调研,开展长三角旅游市场和服务一体化建设情况联动民主监督,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联合视察等工作 |
县政协相关专委会 |
42 |
深化重点领域检察协作,推动资源平台集成共享,促进区域司法政策适用标准统一,探索区域检察协作制度机制创新。深化落实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保障机制。共同护航长江“十年禁渔”。深化跨区域法律服务和惠民便民合作,有序分步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促进区域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等专业支持资源共享。开展区域司法政策适用标准专题调研,以区域常见、多发罪名为突破口,探索推进区域法律政策适用标准统一。建立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联络图”,进一步深化实化跨区域协作机制 |
县检察院 |
43 |
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力度,推进长三角地区智慧法院建设和法律适用统一。推进长三角地区智慧法院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促进与审判业务系统有效融合 |
县法院 |
44 |
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措施》 |
县法院 |
45 |
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协作力度,推进长三角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领域执行协作。探索长三角地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协作新模式 |
县司法局 |
备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责任单位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合作事项清单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霍山县责任分工的通知(准备印发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