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七届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
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
为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进质量强县建设,根据《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县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精神,决定授予安徽宜康食品有限公司、安徽森普新型材料发展有限公司“第七届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安徽淠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衡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届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持续创新、再创佳绩。全县各行各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和县经济开发区要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县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高质量绿色发展。
2022年3月16日
(21号)关于授予第七届霍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docx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