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霍山县2022年规划管理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迎驾厂小学迁址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十七个项目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及规委会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现对此十七个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一、迎驾厂小学迁址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新校区选址于衡山镇迎驾厂社区迎驾大道东侧、春风街北侧,用地面积约26.5亩。学校设6个教学班,可容纳270名学生,规划新建1栋3层教学楼、1栋3层教职工宿舍和1栋1层食堂,并同步建设运动场、道路等。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二、佛子岭镇中心学校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霍山县教育局
2、项目概况:新校区拟拆除原学校所有建筑,新建1栋4层教学楼、1栋3层学生宿舍楼、1栋3层教职工宿舍楼、1栋2层礼堂和1栋1层食堂,并同步建设运动场、道路等。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三、迎驾春风美酒小镇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衡山镇迎驾厂社区,迎驾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口处,县第81次规委会批准其规划设计方案。因用地性质变化、白酒储酒罐区规模扩大、建设迎驾厂小学、土地供地面积与原规划面积部分不一致等原因进行调整,各板块调整内容为:(1)中国生态白酒研究院用地面积调整为17.8亩,规划建筑面积505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962平方米,容积率0.42,建筑密度23%,绿地率35.3%;(2)迎驾大酒店(含星空酒店)用地面积调整为82.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01万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5.01万平方米,容积率0.92,建筑密度18.8%,绿地率51.7%;(3)白酒储酒罐区用地面积调整为150亩,敞开式白酒储酒罐区12个,不锈钢储罐48个;(4)春风街用地面积调整为73.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77万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2.73万平方米,容积率0.55,建筑密度30.6%,绿地率12%;(5)春风院子和春风府居住用地面积调整为22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8.18万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5.38万平方米,住宅总户数990户,容积率1.03,建筑密度31%,绿地率35.5%(包含99.9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内的绿地),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101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70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279平方米。
3、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四、霍山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概念规划暨霍山县三农云数据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概况:位于与儿街镇大沙埂国道346北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周边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305亩,主要建设休闲广场、亲水栈道、景观游园、智能玻璃温室、薄膜温室等以及三农云数据服务中心和现状游客服务中心。三农云数据服务中心位于示范园北侧,用地面积约12.2亩,规划新建1栋3层数据中心和1栋3层综合服务中心,规划总建筑面积约0.68万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0.85万平方米,容积率1.05,建筑密度29.4%,绿地率20.5%。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五、霍山县城区HS02-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1、项目概况:为履行和完善规划程序、保障重大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了《霍山县城区HS02-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HS02-03街坊位于铜锣寨路以东、山南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1168.8亩,以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为主,配套商业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和公园绿地。
2、HS02-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见附图。
六、霍山县老年大学校舍提升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霍山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2、项目概况:拟在县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原门球场上新建1栋3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其中一层布设展厅、阶梯教室和办公室,二层布设书画、舞蹈和音乐教室,三层布设演艺厅。
3、规划总平面图见附图。
七、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综合办公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城区迎驾大道以南、霍山大道以西、淠源渠以北,用地面积约33亩,规划新建1栋16层营业办公主楼,紧邻主楼两侧裙楼分别设置3层办公辅助中心和1层生活服务中心,主楼西侧和南侧分别建设1栋3层综合展示中心和1栋3层生活服务中心。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3万平方米,地下约0.6万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容积率1.04,建筑密度21.5%,绿地率35.8%,机动车停车位230辆(地上79辆,地下15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920辆。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八、县医院西院区(黑石渡镇卫生院)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项目概况:位于衡山镇迎驾厂社区迎驾大道以西、黑石渡镇卫生院南侧,用地面积约50亩,县第78次规委会批准其规划设计方案。现因实际功能需求,对原批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如下调整:(1)原员工周转房调整为职工周转房,建筑层数由5层调整为4层。原中医康养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调整为业务综合楼;(2)增设氧气站、医疗废物暂存房和门卫室等配套设施。调整后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容积率0.64,建筑密度16%,绿地率30%。
3、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见附图。
九、霍山县兴水生态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建设4项工程,分别是:(1)西部迎驾生态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衡山镇永康桥村,用地面积约50.9亩,该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约0.43万平方米,容积率0.13,建筑密度31.3%,绿地率45.5%;(2)潜台南路淠源渠段周边环境提升(潜台公园段)工程,位于城区迎驾大道和潜台路交口西南侧,用地面积约113亩;(3)南北城河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城区老城区域,河道总长度约3.8公里;(4)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一隆路及周边经五路段(纬三路至迎驾大道)、源牌路段(纬三路至一隆路)进行雨污管网改造,对涉及路段路面进行白改黑,增加路边停车位,并对涉及的人行道、绿化、路灯进行提升改造。
3、前两个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十、漫水河镇、大化坪镇供电所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霍山县供电公司
2、项目概况:漫水河镇供电所位于漫水河镇径树林村筏形地组,规划用地面积约3.7亩,拟建1栋2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容积率0.28,建筑密度14.1%,绿地率20.3%。
大化坪镇供电所位于大化坪镇大化坪村八斗滩组,规划用地面积约3.1亩,拟建1栋2层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900平方米,容积率0.44,建筑密度21.9%,绿地率13.1%。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十一、安徽昕悦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昕悦铸造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安园大道以西,外环路以南,纬一路以北位置,规划用地面积约54亩,厂区已建1栋厂房,规划新建4栋厂房。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十二、安徽翰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暨安徽美纶新纤维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翰林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美纶新纤维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纬七路以南、高科路以东,用地面积约74.2亩,县第47次规委会批准其规划设计方案,2019年7月批准其调整方案。本次主要调整内容为:(1)厂区中间位置新规划一条南北向道路,其中道路西侧翰林纺织保留已建4#、5#厂房,并更名为翰林1#、2#厂房;(2)在翰林2#厂房北侧规划新建1栋5层翰林3#附属生产车间和1栋5层综合楼;(3)道路东侧美纶新纤维规划新建4栋4层厂房。
3、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见附图。
十三、安徽万青竹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万青竹材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以北、铜锣寨路以西,用地面积约174.8亩。厂区规划新建1栋1层主车间、2栋1层竹废料间、1栋1层削刨片间、1栋1层(局部3层)调胶车间、1栋5层综合楼和若干配套用房。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十四、安徽耀星车业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耀星车业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纬六路以南、创新路以东、傅家油坊公司以北,用地面积约100亩,县第82次规委会批准其规划设计方案。本次调整内容为:将原8#车间由4层调整为3层,建筑进深缩减约3米。
3、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见附图。
十五、安徽溢彩玻璃器皿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溢彩玻璃器皿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源牌路以西、纬一路以北位置,用地面积219.9亩。厂区保留已建办公楼、食堂、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和其他配套附属用房,规划新建1栋1层仓库。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十六、安徽中盛食用油科技有限公司厂区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安徽中盛食用油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霍山经济开发区纬七路与同心路交叉口西南角,用地面积约48.2亩。厂区保留已建成品库、有机肥车间、包装和精炼车间、预处理冷榨车间和其他配套附属用房,规划新建1栋5层综合楼、1栋包装车间和1栋原料库。
3、规划总平面图见附图。
十七、诸佛庵镇燃气站迁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公示
1、建设单位:霍山县星原燃气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位于诸佛庵镇俊卿社区响鼓滩组,用地面积约7.83亩(其中商业用地约3亩,工业用地约4.83亩),规划建设1栋2层综合楼和1栋1层辅助用房,商业用地容积率0.27,建筑密度17%,绿地率20.6%。
3、规划总平面图及效果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