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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民政府公报第41期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6-11 11:22 信息来源:霍山县政府办  字体:[  ]

 

霍山县人民政府公报第41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

关于印发霍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6常务会议

县政府7常务会议

 

                 


 

 

霍政办秘〔202247

 

 

关于印发霍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霍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202259

 


霍山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和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县2022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一)根据2021年地质灾害汛后核查结果,去年降雨量较往年偏少,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未发生明显变化,我县未有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实施完成了太阳乡太阳村街道滑坡、磨子潭镇胡家河村砂子岭滑坡、落儿岭镇白云庵村孔家河滑坡3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大化坪镇舞旗河村朱家湾滑坡、东西溪乡杨三寨村寨后滑坡2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黑石渡镇朱家畈村方家冲滑坡、漫水河镇南庄村石桥铺滑坡、上土市镇铜锣寨村下河组下河滑坡、落儿岭镇落儿岭村三角塘崩塌、诸佛庵镇仙人冲村倒骑龙滑坡5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共消除了40137人的安全隐患。

二、2022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据气象部门预测2022 年我县汛期(5-9月)气候状况总体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较多,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及高温、台风影响明显。平均累计降水量较常年偏少,暴雨日数偏少,但发生区域性洪涝或内涝的可能性仍较大。10月至明年3月期间地质灾害相对低发但仍然不能忽视冬季融雪下渗引发的少量崩塌、滑坡。

(二)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结果,预测2022年全县地质灾害危害较往年仍不容乐观,防灾形势依然严峻,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地质灾害为主。

三、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段和防治隐患点

2022年度全县14个乡镇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详见附件1),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受威胁的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村庄、学校、重要交通干线、重大(要)工程建设项目、风景旅游区以及农村山区切坡建房等。重点监控对象主要为受威胁人数较多、受威胁财产较大的不稳定地质灾害隐患点。

通过汛前调查,全县现有 86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2),按灾害类型划分:崩塌 25处,滑坡 60 处,泥石流 1 处;按照稳定性划分:基本稳定 17 处,不稳定 69 处;灾害规模均为小型,共计威胁183725人生命及4012万元财产安全。

全县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 14 个乡镇中灾害点最多的前6个乡镇依次是磨子潭镇、太阳乡、东西溪乡、诸佛庵镇、单龙寺镇、大化坪镇,共 59 处,占全县灾害点数的 69.4%;灾害点威胁人数最多的前五个乡镇依次是太阳乡、诸佛庵镇、东西溪乡、磨子潭镇、单龙寺镇,共 546 人,占全县受威胁人数的 65.3%;受威胁财产最多的前五个乡镇依次是太阳乡、东西溪乡、磨子潭镇、单龙寺镇、大化坪镇,共 2651 万元,占全县受威胁财产的 59.3%

(二)重点防范期

5-9月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的2-3天内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此外台风等极端灾害天气时期也是重点防范时段。

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产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扎实开展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加强汛前调查。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排查制度,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查清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完善两卡一表(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防灾预案表),逐点落实监测预警和防治措施;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纳入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落实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明确包保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加密汛期巡查。在重点防范期,各乡镇和交运、水务、住建、教育、文旅等部门要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居民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重要工程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汛期经常性的巡查检查,做好群测群防记录,重点时段加密监测,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

组织汛后核查。对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信息核查,更新完善数据并录入数据库;对汛期新增和核销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实地调查,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和核销。

(二)努力建立群专结合监测预警。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五位一体网格化管理群测群防体系,针对威胁人口较多、危险性较大、风险较高的隐患点,县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安装普适型监测设备,实时、精准监测隐患点动态变化,逐步实现由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转变。要努力探索建设地质灾害气象实时定向预警系统,进一步提升我县预警预报精细化程度,做到指令直达基层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建立更快捷、更精细、更科学的预警预报体系。

(三)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编制本地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县自然资源部门邀请专家组建应急调查专业技术队伍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县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各乡镇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队伍等建设,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抢险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明确防灾责任人、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一旦发布地质灾害四级以上预警信息或发现临灾前兆,所在地政府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预案,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并采取必要妥善措施,以防灾情进一步扩大。

(四)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

预警预报制度,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水务等部门,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QQ、微信等载体,进行公益性、提示性的灾害预报,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乡镇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人员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要依据防灾预案做好防灾避险,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汛期值班制度,各乡镇、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汛期和极端天气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及时通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情况。

灾情险情报告制度,坚持信息日报、灾情速报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灾情,包括当时无法确定是否为地质灾害的,均要及时报告灾害发生的现场情况,待专家组查明后再续报有关情况。因报告不及时而影响应急处置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五)认真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

各乡镇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以搬迁避让为主、工程治理为辅,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科学制定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防范措施。1.对风险等级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美好乡村、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实施搬迁避让,及时防范化解灾害风险。2.对风险等级较高、不宜搬迁避让的,实施工程治理。3.对险情紧迫、治理措施相对简单的隐患点,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见效快的治理措施,及时排危除险,切实消除灾害威胁。4.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隐患点,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六)强化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

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按时完成我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基本掌握全县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合理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和防治区划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各乡镇。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由隐患点监测转变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区管控,切实增加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精度、广度、深度,为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农村切坡建房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规定》,在乡镇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监督与指导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并做好坡体的防护工作,防止因人为活动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制度,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和集中搬迁安置点,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选址进行评估,做到先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勘查并治理,再规划工程建设,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材料、新媒体等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乡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防治人员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防治工作责任。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应急管理、教育、住建、交运、水务、气象、地震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各乡镇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经费,专项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综合治理、监测预警、避险转移、宣传教育等。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技术保障,提升支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队伍建设,提高防治技术指导水平,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防治能力,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和防治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强化驻地专业队伍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主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256 日)

 

 

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

 

56日,县长罗文主持召开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李传江、余龙松、邢马军、贺新建、汪琴、王翔,县政府党组成员高若愚、刘朝东、李建军、仇多弟、李永海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强、鲍耿磊因公请假。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司法局、督查室、深改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2518日)

 

 

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

 

518日,县长罗文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副县长李传江、余龙松、邢马军、鲍耿磊、汪琴、王翔,县政府党组成员高若愚、刘朝东李建军、李永海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强、贺新建县政府党组成员仇多弟因公请假。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司法局、督查室、深改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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