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确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准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属性,结合权责清单、信息保障更新频率等,进一步细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切实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安全生产、救灾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调整发布;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依法公开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信息透明度。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利用图片、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同时加强对社会重点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避免误解误读。
四是落实回应关切。围绕加强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基层领域政民互动,及时、准确、权威发布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信息,切实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