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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关于霍山县教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8-01 15:37 信息来源:霍山县审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20223月至4月对霍山县教育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教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计报表能够反映预算拨款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但在专项资金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霍山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内设人事股、教育督导室、安全教育管理股等6个股室。下设县教学研究室、县教育财务中心(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2021年末,县教育局实有在岗人员95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77人;退休46人。

(二)综合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2021年度实际发生预算支出3052.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1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74.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5.0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23月,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校舍维修专项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三个专项资金未拨付。

(二)挤占教育附加费专项资金县教育局未按教育附加费分配方案规定使用专项资金

(三)部分商品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霍山县城关幼儿园触控一体机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

(四)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龙寺镇朱家畈小学等3所学校收取租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县教育局其他应收款14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六)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霍山县三尖铺德仁希望小学道路围墙工程项目,合同价136.98万元,下符桥中心学校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三、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霍山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县教育局应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资金;对挤占教育附加费专项资金问题,已另行下达审计决定书;对部分商品未进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县教育局加强对固定资产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进行采购;对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要求教育加强监管,督促下属中心校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的缴入非税专户,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要求教育局予以整改,对上述款项进行清理;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问题,要求县教育局加大对工程款项的支付监管力度,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霍山县审计局建议: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各项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商品采购程序,强化责任约束,切实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征收和上缴非税收入,对欠缴的非税收入进行集中清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加强项目监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资金高效运行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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