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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人民政府公报第42期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2-07-04 11:12 信息来源:霍山县政府办  字体:[  ]

 

霍山县人民政府公报第42

  

 

霍山县人民政府发文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部门规范性文件(无)

县政府常务会议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

实施意见的通知

 

 

霍政〔20223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业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621


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化发展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团体标准和六安市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实施奖励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标准化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霍山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化意识,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完善标准化政策措施,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新时代霍山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标准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推进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引导、标准化主管部门主导、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市场主体驱动的作用,组织动员全社会共同推动本县标准化建设。

2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围绕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产业,加快制定和实施先进适用的标准,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3创新引领深度融合。发挥标准化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标准化与技术、专利、品牌互促互融,用标准化提升创新能力,用创新成果提升标准化水平,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标准化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工作模式。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宣传的氛围不断浓厚,符合霍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标准化体系更加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有效的标准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标准化+”行动不断拓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成效更加显著,标准化工作在推动综合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到2025年,力争我县累计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85项以上;建设各级标准化示范区8个以上。

四、重点工作

1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引导和支持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结合我县食品酿造、装备制造、光源电器、机械铸造、农林特色产品、中药材等优势产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断夯实我县产业优势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农田水利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和实施,力争主导、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市级地方标准12项以上。(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交运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研制健全服务业标准,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推进社会事业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现代物流、商务咨询、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就业创业服务、住房保障、医疗服务、中医药发展、旅游服务、家政服务、社区服务、慈善事业、广播电视服务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和社会事业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提升商贸服务、健康体育、养老托育、文化旅游、家政物业、清洗保洁等服务业标准化水平。(县市场监管局、商务局、交运局、民政局、文旅局、人社局、教育局、住建局、医保局、卫健委、残联、中药产业中心、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推动特色产业标准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强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企业标准领跑。鼓励企业把更多的自主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融入标准,依靠科技创新提升标准质量、水平和竞争力,提高标准含金量。鼓励企业瞄准国际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争当企业标准领跑者,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县市场监管局、科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标准较多的领域,以社会组织、产业技术联盟等为依托,制定满足创新需要、填补标准空白、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团体标准,提升行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技经信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以标准化助力创新发展,以标准化推动开放发展,以标准化实现共享发展,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行业,深度开展标准融合、推动标准化全面发展,让标准化+”效应在各行各业充分彰显。引导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转变,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调推进大标准化工作格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技经信局、商务局、文游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交运局、民政局、卫健委、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推行企业标准总监制度。按照企业自愿、部门推动、正向引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四上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逐步建立企业标准总监制度。在企业设置标准总监岗位,由企业聘任,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标准及标准体系的监督抽查、培养企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创建企业标准化文化等。力争到2025年设立标准总监岗位的企业达20家以上。加强对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的分析研究,提高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推动产业提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开展标准试点示范建设。大力培育支持具有较强标准化意识,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稳定标准化管理队伍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争创市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3个。树立标准化典型,推广标准化经验,带动全县标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9强化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运用综合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督促企业按照公开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标准的推广运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做好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估和反馈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强化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标准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奖励激励

本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从事标准研制、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标准化交流合作等标准化工作的给予资助与奖励激励,进一步推动我县标准化战略全面实施。

1支持开展标准研制。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的单位和组织,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2.5万元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的单位和组织(在标准前言起草单位中排序第二、三位),分别给予15万元、7.5万元、5万元、1.5万元、0.5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国家级、省级团体标准的单位和组织,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奖励。对参与制定国家级、省级团体标准的单位和组织(在标准前言起草单位中排序第二、三位),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2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对获批国家级、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的单位和组织,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在项目通过验收后,分别给予项目承担单位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3支持标准化奖项申报。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分别给予15万元、7.5万元奖励。

4支持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建设。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和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及其分技术委员会(SC)和工作组(WG)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和组织,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7.5万元奖励。对承担安徽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和组织,分别给予7.5万元、5万元奖励。

六、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山县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县标准委),统筹协调全县标准化工作,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县标准委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标准委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设立联络员,承担本单位标准化日常工作。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依托国内标准化专业院校师资力量和专业化考试,加强标准化培训,提升标准化业务能力。建立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高水平的标准化专家库。定期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相关人员,开展标准化业务技能培训,为本县标准化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3加大标准化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宣贯,注重标准化舆论引导,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标准化工作理念,提升标准化意识,传播标准化经验,展示标准化成果,浓厚标准化氛围,培养全社会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标准化良好的社会环境。

4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政府奖励资金用于本单位标准的研制、宣贯、统计调查、实施效果评价评估、人力资源培训等相关工作。

5加强考核评估。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七、本意见由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标准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霍政办〔201474号)同时废止。

 

附件:霍山县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附件

霍山县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    县政府副县长

 员:柯永升  县委办

李建军  县政府办

仇多弟  县发改委

刘朝东  县财政局

万直松  县公安局

李永海  县科技经信局

石爱武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旅局

余显平  县民政局

余全胜  县司法局

邓贤炳  县人社局

余小春  县自然资源局

朱松如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住建局

葛子俊  县卫健委

董开业  县交运局

王才品  县水务局

   县商务局

   县林业局

   县医保局

   县数据局

奚维柱  县应急局

王大春  县教育局

   县市场监管局

程甫德  县残联

汪九斌  县融媒体中心

胡善鑫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标准委)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闫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叶登树同志担任。县标准委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县标准委办公室报备。县标准委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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