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2022〕18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霍山县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8月14日
霍山县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实施快乐健身行动,以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为目标,以“全民健身,健康霍山”为主题,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健身的意识,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体育竞技水平,着力推动我县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霍山县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直工委、县总工会
协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城管局、县妇联、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比赛项目
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足球、混合拔河、中国象棋、围棋、旱龙舟、运转乾坤、5KM跑共10项。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2年9月
比赛地点:霍山体育中心
五、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我县在职干部职工,不得从市直及其他县区借调,参赛运动员健康资格审查及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
六、筹备工作及安排
第一阶段:筹备和部署(2022年8月8日—8月25日),健全组织,制定实施细则,下发通知、报名表,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综合性筹备(2022年8月25日—9月15日),组织报项、报名,制发各单项竞赛规则,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制定下发各种奖项评选办法,确定裁判员、比赛场地,编印秩序册等。
第三阶段:正式比赛(2022年9月16日—9月25日)。
开 幕 式:9月24日13:30 体育中心广场
混合拔河:9月24日14:30—17:30 体育中心广场
篮 球:9月13日—9月25日 体育中心体育馆
羽 毛 球:9月24日—9月25日 体育中心羽毛球馆
乒 乓 球:9月24日—9月25日 体育中心乒乓球馆
足 球:9月14日—9月23日 体育中心田径场
中国象棋:9月24日—9月25日 体育中心体育馆
围 棋:9月24日—9月25日 体育中心体育馆
旱 龙 舟:9月24日 体育中心田径场
运转乾坤:9月25日 体育中心田径场
5KM 跑:9月25日 体育中心田径场
闭 幕 式:9月25日 体育中心
七、竞赛办法
1、各项目均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届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裁判员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统一负责抽调、培训。
3、各参赛单位报项不限,运动员除拔河外,最多只能报2个项目。
八、奖项设置
1、各单项比赛录取前8名,对获名次运动员颁发证书;集体项目录取前6名,对获名次的单位颁发奖杯。
2、大会设优秀组织奖8名、体育道德风尚奖8名,颁发奖牌;个人风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九、报名方式
1、各参赛单位可报团长1名,联络员1名,各项目可报领教人员1名,运动员根据各单项规程报名。
2、各参赛单位逐项填写报名表(每个项目填写1张表格),加盖公章,于8月3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群众体育股,电话:5033982,邮箱:175801229@qq.com。
十、参赛要求
1、本届运动会体现热烈、节俭的原则,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组队,通过运动会展示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2、为体现公平公正、相互学习交流的原则,各单位在报名和参赛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3、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错报、迟报、漏报责任自负。
4、各单位着装应符合比赛要求,开、闭幕式上要求着装整齐。
附件:1、霍山县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报名表
2、霍山县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单项赛竞赛规程
附件1:
霍山县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报名表
项目: 单位(盖章):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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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赛运动员要根据各项竞赛的开赛时间,合理填报项目,
如:象棋、围棋同时开赛,不可同时报名。
2、乒乓球、羽毛球、象棋、围棋项目,需注明参加团体赛或个人赛。
附件2:
霍山县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各项赛竞赛规程
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25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体育馆。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0—12人。
2、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我县在职干部职工。持外地身份证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有编办或人社局出具的在职证明或聘用证明;企业职工必须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和半年工资花名册。
3、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分组循环及交叉赛制。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取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2、每场比赛分4节,每节10分钟。1—2节可暂停2次,3—4节可暂停3次。
3、本次比赛采取分组单循环及交叉赛制。第一阶段分A、B两组,取小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实行交叉赛制决出前六名。
4、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照下列原则依次进行排序:
①相互间净胜分的高低; ②相互间得分的高低;
③所有比赛净胜分的高低; ④所有比赛得分的高低;
⑤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将用抽签进行名次排序;⑥比赛使用7号球。
5、参赛队及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处理。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设个人风采奖,颁发证书。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5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羽毛球馆。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参赛队不得超过2队,每队运动员不少于5人(至少1名女运动员)。
2、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我县在职干部职工。持外地身份证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有编办或人社局出具的在职证明或聘用证明;企业职工必须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和半年工资花名册。
3、团体赛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分组循环及交叉赛制。
四、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设团体赛(单打、双打、混双)和单项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双打),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的办法,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男、女单打均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
3、团体赛三场两胜制,第一阶段打满三场,每场均采用31分制,先达31分胜;单项赛采用31分制,先达31分胜。
4、团体赛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以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以胜负比率决定成绩。
5、球拍自备,比赛用球由大会指定。
6、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裁判长有权根据赛程调整场地、场次。
7、参赛队及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处理。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男、女单打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奖品;团体赛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设个人风采奖,颁发证书。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5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乒乓球馆。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参赛队不得超过2队,每队运动员不超过5人(至少1名女运动员)。
2、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我县在职干部职工。持外地身份证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有编办或人社局出具的在职证明或聘用证明;企业职工必须出具社保基金征缴中心缴费证明和半年工资花名册。
3、团体赛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分组循环及交叉赛制。
四、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设团体赛和单项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的办法,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男、女单打均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
3、团体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采用三局二胜11分制。单打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4、团体赛每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如遇两队积分相等,以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以胜负比率决定成绩。
5、球拍自备,应符合规则要求,一面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
6、比赛采用“银河”或“红双喜”40+(白色)球。
7、上场比赛的运动员不得穿白色上衣。
8、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裁判长有权根据赛程调整场地、场次。
9、参赛队及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处理。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男、女单打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奖品;团体赛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设个人风采奖,颁发证书。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14日—9月23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参加办法
1、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每队运动员不超过12人。
2、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为我县在职干部职工。持外地身份证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有编办或人社局出具的在职证明或聘用证明;企业职工必须出具社保基金征缴中心缴费证明和半年工资花名册。
四、竞赛办法
1、七人制足球。
2、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3、赛制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循环赛或分组循环及交叉赛制。
4、球队每场比赛需安排7名球员上场,其中必须包含1名守门员。
5、比赛时间共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6、单循环赛制:每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相同的队首先比较胜负关系,胜负关系相同比较净胜球,净胜球相同比较总进球数,总进球数相同比较总失球数,以上各项如完全相同再由抽签决定最后名次。 分组循环及交叉赛制: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同单循环赛制,小组前三名出线。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两个小组第三决五、六名,小组前两名交叉,负者决三、四名,胜者决一、二名。以60分钟内(含补时阶段)进球多的球队获胜,如双方在60分钟内(含补时阶段)无法决出胜负,将进行上下半场各10分钟的加时赛,加时赛仍未决出胜负,则通过点球决出胜者。
7、各队应有统一比赛服装(一深一浅),且印有明显号码,守门员服装应与其他队员、裁判员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佩带队长袖标。参赛队员需佩带防护用具,球鞋须是布面胶底或橡胶碎钉鞋底(TF系列),不符合要求的球员一律不允许上场。
8、比赛采用紧跟前场制。裁判长有权根据赛程调整场地、场次。
9、参赛队及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处理。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设最佳球员1人,最佳射手1人,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牌;设个人风采奖,颁发证书。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县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混合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4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广场。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拔河比赛。
四、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教练1人、男运动员10人、女运动员5人。
五、竞赛办法
1、每场比赛,上场比赛运动员男8人、女4人,另2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作为替补队员,本场比赛不得上场;下一场对阵其他队的比赛中,可以替换其他队员上场,被替换的队员在该场比赛中,同样不能上场,以此类推.
2、采取分组循环与附加淘汰赛,每场三局两胜。
3、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相互间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相互间胜率决定名次,若再相等则按全部间胜负比率决定名次。
4、掷币挑边,比赛开始前,将通过掷币选择场地,第一局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如果有必要进行第三局,以第一局比赛双方所站场地比赛,不再掷币选择场地。比赛中,一方把绳子上的中心标记拉越过地面的2米线标记时,裁判员鸣哨为胜,另一方负。
5、比赛自始至终,任何一方运动员两手均不得超越绳上的限制点,向中心点靠拢握绳,否则视其违例,判负。
6、上场比赛时,各队应服装整齐,不准戴手套或胶布之类保护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7、参赛队及运动员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处理。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4日—25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竞赛项目
中国象棋团体和个人赛。
四、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报2队,每队3人,男、女不限。
五、竞赛细则
1、公平竞争,文明对弈,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2、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积分编排制,共赛7轮。个人赛、团体赛一并比赛,分开计算名次。
3、 计分办法:每轮比赛,胜记2分,和棋各记1分,负记0分。第一轮同单位选手不相遇,第二轮开始不再回避。
4、 比赛用时:每方3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超时判负。
5、每轮比赛迟到15分钟判负。
6、 摸子走子,以手离开为准,造成自杀等后果自负。如违反行棋规则(如马走田,炮打隔两子等),记犯规一次,违反两次者直接判负。
7、象棋自然限着为30回合,将军不计,即双方30回合都没吃子算和棋,由提出方经裁判同意后数子。
8、个人名次确定:根据积分计算成绩,高者列前。如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对手分(下过的所有对手积分之和),胜局,后走胜局,后走局数,犯规,直至区分。团体成绩以本单位三人积分相加,高者列前,如相同,则比较成绩最好个人名次,高者列前。
9、运动员每轮比赛结束后,负方签字,和棋双方都签字,并摆好棋子后立即退场,不得干扰其他选手比赛。
10、赛场禁止吸烟,文明参赛。
11、本细则由比赛裁判组负责解释。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赛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个人赛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围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4日—25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竞赛项目
围棋团体和个人赛。
四、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报2队,每队3人,男、女不限。
五、竞赛细则
1、公平竞争,文明对弈,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2、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积分编排制,共赛7轮。个人赛、团体赛一并比赛,分开计算名次。
3、 计分办法:每轮比赛,胜记2分,和棋各记1分,负记0分。第一轮同单位选手不相遇,第二轮开始不再回避。
4、 比赛用时:每方4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
5、每轮比赛迟到15分钟判负。
6、 摸子走子,落子无悔。如违反行棋规则,记犯规一次,犯规两次,直接判负。
7、黑贴3又3/4子。黑方184又1/4子算胜,白方176又3/4子算胜。
8、个人名次确定:根据积分计算成绩,高者列前。如积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对手分(下过的所有对手积分之和),胜局,后走胜局,后走局数,犯规,直至区分。团体成绩以本单位三人积分相加,高者列前,如相同,则比较成绩最好个人名次,高者列前。
9、运动员每轮比赛结束后,负方签字,和棋双方都签字,并收好棋子后立即退场,不得干扰其他选手比赛。
10、 赛场禁止吸烟,文明参赛。
11、本细则由比赛裁判组负责解释。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团体赛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个人赛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旱龙舟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4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竞赛项目
旱龙舟40米跑。
四、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人(至少2名女运动员)。
五、竞赛办法
1、采用计时赛。
2、每队派8名运动员骑在旱龙舟上前行,龙舟不得拖地,听到出发指令后从起点出发,赛程为30米,用时最少的组获胜。开赛前,8名运动员跨骑在旱龙舟上,双手握住固定把手立于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发令后,8名运动员通过协作配合使旱龙舟在赛道上行进,赛程40米。以旱龙舟前端触及终点线计时停止,用时少者名次列前。比赛过程中,任何运动员不得脱离器材,否则视为犯规不计成绩。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运转乾坤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5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竞赛项目
运转乾坤50米跑。
四、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至少2名女运动员)。
五、竞赛办法
1、采用计时赛。
2、每队派10名运动员共同举起充气道具,听到出发指令后从起点奔跑到终点,赛程为50米,用时最少的队获胜。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录取前6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5KM跑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9月25日。
地点:霍山体育中心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三、竞赛项目
5KM跑。
四、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4人(至少1名女运动员)。
五、竞赛办法
1、男子、女子计时赛。
2、分组进行,用时最短者名次列前。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奖状。
2、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18号)关于印发霍山县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