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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森林防火期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09-06 16:37 信息来源:霍山县林业局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论断、新政策、新举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综合治理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我们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森林防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全社会关注林业、关注森林防火、保护生态的氛围日益浓厚,绿色发展红利持续释放,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为代表的新业态不断涌现,林业生态优势加速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林业发展最大的机遇、最强劲的动力。这些,都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依据: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我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就我县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区、森林高风险区以及防火重点区等有关事项作此公告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新时代林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森林资源保护和质量提升、林业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加快推进霍山森林防火工作现代化建设,为霍山县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支撑。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霍山县森林防火期等有关事项》的制定是针对霍山县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动植物资源等自然条件,结合霍山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动态规律,霍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业局、县法制办集体研讨,多轮修改完善。最终报县政府办形成《关于森林防火期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四、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我县绿水青山。(在森林防火期内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95%,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因扑救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

五、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期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分为七个部分。一、森林防火期。二、森林防火区。三、森林高火险区。四、森林高火险期。五、森林防火重点区。六、野外用火禁令。七、法律责任。

六、创新举措

多年来,霍山县人民政府大力推进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我县森林资源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同时,森林植被物迅速增多,也增加了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特别是林区林农生产生活用火和祭祀用火,随时都有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结合我县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就我县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区、森林高风险区以及防火重点区等有关事项作此公告,对于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根据《森林防火期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全面完成森林防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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