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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关于反映新生儿医保报销的问题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1-04 10:34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联系人姓名

 女士

来件时间

 2022-12-28 16:01:10

联系电话

 199****8922

性质

 咨询

来电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记录单编号

 221228096048041

来电主题

 (加急)关于反映新生儿医保报销的问题




 霍山县群众来电反映:自己的孩子在2022年12月22日出生,现在目前在六安市人民医院本部住院,等过段时间新生儿出院需要使用新办理的城乡居民医保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现来电咨询如果后续补办城乡新生儿医保,是否能进行此次医疗费用的报销,请回复。

12345



女士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办理落地参保手续,但由于202212281800202311800社保费税银系统暂停服务,无法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您可选择在202311800以后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进行参保登记并缴费。如因医保系统年终结转,无法在医院直接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可携带相关材料至霍山县住建大厦二楼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1229日,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解释,您本人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564-3912132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1229

 

转送日期

 2022-12-28 16:32:12

转办单位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限办日期

 2022-12-30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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