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要求,确定4家县内市场主体作为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2023年一季度,我局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要求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1]535号、霍山县发改委《关于调整霍山城区供水价格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霍发改价格[2016]409号)、霍山县发改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霍发改价格函[2022] 4号)等文件对南岳山庄、宋家河古村茶栈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两家涉企收费监测联系点进行抽查,抽查涉及企业生产成本的水、电、气暖等10项费用,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