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1 |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农村安全隐患住房搬迁避险补助资金 | 《关于印发霍山县农村安全隐患住房搬迁避险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霍办发【2022】2号) |
受地质、山洪及泄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纳入搬迁避险对象的农户 | 原有住房位于省自然资源厅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或符合申报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条件的,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同时享受6万元/户的补助。 | 按照4.5万元/人给予补助(包括放弃宅基地补助和安置补助) | 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审核→县级联合验收组验收通过后→县财政局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全年常态化申请、审核和发放 | 0564-5032292 | ||||
2 |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以奖代补” |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5号) | 原有住房位于省自然资源厅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避让搬迁户 | 按照每户6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 个人申请→乡(镇)审核→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县财政局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全年常态化申请、审核和发放 | 0564-5032292 | |||||
3 |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补助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财建【2010】614号) | 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 | 每人每月补助120元 | 乡(镇)审核→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县财政局打卡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 按半年发放 | 0564-5032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