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7-19 15:48 信息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字体:[  ]


 

各直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各校要从教育公平的高度出发,从民生实事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要聚焦精准资助、资助育人,注重在细节、环节、过程、实效上下功夫,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地生根,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1.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程序,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落地;要加强资助项目实施、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强化学生资助业务培训,确保资助工作人员懂政策、熟系统、精业务。

2.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学生资助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校长在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前签订学生资助工作承诺书(见附件1);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学校财务、教务、资助、宣传等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要执行好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规范;要及时做好学生个人申请、认定评审、结果公示、资金发放、资助信息填报及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精准资助、档案齐全。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1.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各校要用好线上、线下两条宣传主线,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要抓住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印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见附件2)、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见附件3)和上好学生资助“两节课”等主题宣传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告知资助结果,努力将好事做好、实事做实。对于符合资助条件自愿放弃教育资助的学生,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签署自愿放弃承诺书(见附件4)。要充分发挥资助育人作用,注重挖掘资助典型案例和资助故事,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宣传,提升学生资助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各校要严格按照《霍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充分发挥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载体作用,确保系统内应助对象按政策享受资助对于起始年级和相关信息尚未进入上述管理系统的学生,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要进行全面摸排,及时掌握所有学生相关信息,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要按政策要求和相应程序做好认定工作,精准确定学生的困难性质和资助等级。在保障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享受资助的同时,对边缘易致”、“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受疫情影响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要摸清底数、主动资助。各学校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校内资助等方面,对特殊困难群体学生要按政策要求落实兜底保障。

3.规范各类奖助项目评审及公示。各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校奖助项目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齐全、完备,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审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长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公示过程要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困难原因等敏感信息。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各校评审领导组、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答复。

、用好系统,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

1.全面做好系统应用工作。校要用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录入、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要全面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春季学期各类资助情况填入系统,要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报送、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详见附件5)。

2.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新学期各项奖助项目评审材料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务必按照《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6)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四、规范整理,及时做好学生资助档案归档工作

各校要规范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资料的管理,对在办理学生资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应按照学生资助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将学生资助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建议采用“学年学期业务环节”分类法对学生资助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件7),并于531日前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合理确定保管年限,明确专人负责,专柜专盒管理,确保所有学生资助对象档案资料齐全,学生资助档案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妥善办理交接手续。

各校务必按照本通知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如有政策调整或其他新要求,县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另行通知。

 

附件:1.霍山县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工作承诺书

2.霍山县2023年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单

3.各学段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

4.自愿放弃教育资助承诺书

5.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须知

          6. 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7.各学段学生资助档案资料参考目录

 

 

 

20233月14


附件1:

霍山县教育系统学生资助工作承诺书

2023年春学期)

霍山县教育局:

我校将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并作如下承诺。

1.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2.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认真评审、公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定期更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3.设立AB岗,及时办理资助工作、准确核对资助信息,按要求报送资助工作材料,及时准确维护系统数据。确保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无遗漏,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4.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准确告知资助结果,确保全校学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5.学生资助工作档案保存完整,将学生资助工作文件、学生申请、评审记录、公示文稿、发放清册、收支凭证等各类学生资助资料按学期分年度规范整理归档备查。

6.实行校长负责制,不虚报人数,不骗取各类资助资金,不随意降低资助标准,不扩大资助对象,坚决杜绝人情关系资助。对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校长)签字:

单位公章:

2023     

附件2:

霍山县2023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单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操作流程:每年秋学期开学后经过个人申请、幼儿园认定、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享受名单,春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一次,分春、秋学期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1.免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75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75元、特殊教育学校及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每生每年14元。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⑴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必须是住宿在由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补助标准:普通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初中生标准执行。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申报程序:每年秋学期开学后经过个人申请、学校认定、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享受名单,春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一次,分春、秋学期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打卡发放。

三、高中教育学生资助

1.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操作流程:每年经过个人申请、学校初评、上级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享受名单,具体名额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通过银行卡一次性发放

2.中职免学费。免除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它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学费标准:文科每生每年2400元,理科每生每年3000元。操作流程:开学直接由学校按程序免除学费。

3.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原建档立卡执行最高档,3000元/年/人。操作流程:每年秋学期开学后经过个人申请、学校认定、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享受名单,春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一次,分春、秋学期打入学生资助专用卡(社保卡)。

4.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免除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标准: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70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年700元。操作流程:开学直接由学校按程序免除学杂费。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执行最高档,每生每年3000元。操作流程:每年秋学期开学后经过个人申请、学校认定、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享受名单,春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一次,分春、秋学期打入学生资助专用卡(社保卡)。

咨询电话:0564-5229919,5229933义务教育“两免”

                                      

霍山县教育局

                                                20233


附件3-1

霍山县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

(存根)

   

          同学家长:

202   年  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元,已于       日成功打卡发放,请及时查询并签字确认。

持卡人姓名                

卡号: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单位(盖章):

202  年  月   日

 

霍山县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

 

 

   

          同学家长:

202   年  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元,已于    月   日成功打卡发放,请及时查询并签字确认。

持卡人姓名:                

卡号: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单位(盖章):

202  年  月   日



附件3-2

霍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告知书(存根)

   

          同学家长:

202     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       元,已于      日成功打卡发放,请及时查询并签字确认。

账户名:                

 号: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单位(盖章):

202  年  月   日

 

霍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告知书

 

          同学家长:

202     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       元,已于      日成功打卡发放,请及时查询并签字确认。

账户名:                

 号: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单位(盖章):

202  年  月   日
附件3-3

霍山县高中、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存根)

   

          同学家长:

202 年 学期(高中、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免除学费   元,助学金    元已于  月  日成功打卡发放,银行卡姓名为学生本人,请及时查询并签字确认。

银行卡号: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学校(盖章):

202  年  月   日

 

霍山县高中、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

  

 

           同学家长:

202 年 学期(高中、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直接免除学费   元,助学金    元已于  月  日成功打卡发放,银行卡姓名为学生本人,请及时查询并签字确认。

银行卡号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学校(盖章):

   202  年  月   日


附件4

自愿放弃教育资助承诺书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              班级:            

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已知晓孩子就读学段的所有教育资助政策。

2.本人自愿放弃孩子就读                  学校(幼儿园)期间的教育资助,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3.本人签订本承诺书完全出于自身真实意愿,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

 

承诺人:             

            

 

 


附件5

 

霍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维护工作须知

 

一、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szz.emis.ahedu.gov.cn/login_blue.html

2.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密码。各学校、幼儿园分别有业务操作、业务审核、办公管理和系统管理四个用户名,一般只用到业务操作、业务审核两个用户名。首次登录密码或重置后初始密码为Zizhuxt@123,登录时要求用户修改密码,密码必须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且长度是8到20位。

3. 数据维护步骤与方法。

⑴各学校、幼儿园登录系统业务操作账号后,进入“资助业务管理”栏目“学生信息管理”模块,查看在校学生信息。全国资助系统的在校学生信息来源于学籍管理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应在学籍系统中及时完善“学校标识码”信息并及时建立、更新学生学籍信息,以所有在籍学生均取得全国学籍号为准。对于无在校学生的学校,学籍管理员应及时报告县级学籍管理员关闭该校学籍管理账户。

⑵对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注意对未识别特殊困难群体的学生,“是否建档立卡家庭”、“是否农村五保户”、“本人是否残疾”、“是否低保户”、“是否农村低保户”、“是否农村特困供养”等信息不要勾选,否则会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采集数据。

⑶进行“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对本学期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系统内做困难等级认定(去年秋学期前已认定的,也要重新认定,否则会造成系统内本学期在校困难学生与实际资助人数不一致)。目前支持四个类型:不困难、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要求系统内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人数分别与学校实际认定人数一致。

⑷进入“资助项目管理”模块,进行资助名单录入。选择学生受助的项目,准确录入受助信息,对于在校生信息查看中找不到的学生,应在系统补录功能开放后,通过“资助名单补录”模块补录学生受助信息。要求系统录入的资助项目、资助人数、资助金额与本学期实际资助的项目、人数、金额一致。

上述信息录入均可利用模板批量导入功能完成。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的国家资助、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信息原则上均应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

⑸各学校、幼儿园登录业务审核账号,审核本学期资助数据。

⑹系统中暂无学校名称的学校、幼儿园暂缓录入,具体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⑺每月20日前,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反馈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未享受资助学生,录入未资助原因,并切实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政策。

二、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1. 省建档立卡学生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xszz.ahjygl.gov.cn/index.php/login/index.html

2.各学校、幼儿园均有自己的用户名,没有用户名的学校、幼儿园应主动联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设用户,本学期无在校生学校、幼儿园,其上级主管学校应主动联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闭该校用户,待新增在校生后再开启用户。

3.省建档立卡系统学籍数据是每学期开学初,15日内据实导入的在籍在校学生信息,后期如有变动应适时更新。

4.比对识别原建档立卡学生并录入资助信息。各学校登录系统后,在 “建档立卡”模块下“建档立卡查询”中导出对应学段的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与下发的原建档立卡学生进行比对。

⑴资助资金发放后,对系统识别和下发已确认的原建档立卡学生,直接在“资助管理”模块下点击“在校资助管理”,选中原建档立卡学生,点击“添加资助”,勾选“是否资助”“是”,再填写资助信息;

⑵对于系统“建档立卡查询”是原建档立卡学生,但县扶贫部门认定已脱贫不享受政策,实际属于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且已发放资助的学生,选中学生,点击“添加资助”, “是否资助”勾选“是”,再填写资助信息;

⑶对于系统“建档立卡查询”是原建档立卡学生,但县扶贫部门认定已脱贫不享受政策,实际也未发放任何资助资金的学生,不得删除,在“资助管理”点击“在校资助管理” 选中该学生,在“是否资助”直接勾选“否”,从下拉菜单中正确选择未资助原因(1.非全日制不符合资助条件、2.县区扶贫部门认定非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此条选项仅指本县户籍学生)、3.退学、4.休学、5.辍学、6.已毕业、7.死亡)。

三、工作要求

各直属学校督促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春学期520日前、秋学期1020日前完成所有资助项目数据维护、资助信息填报工作。要做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即做到学校机构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100%填报。资助系统中在校生数据与实际在校生数据之间“零误差”,资助系统中困难学生数据与实际认定困难学生数据之间“零误差”,资助系统中资助数据与实际资助数据之间“零误差”。


附件6

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工作内容

备注

2月1日-3月14日

1.县学生资助中心与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对接,获取全县特殊人群信息并整理汇总。

2.科学谋划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印发学生资助工作通知。

 

3月15日

召开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总结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部署2023学生资助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

 

3月16-27日

各直属学校开展二级培训;各学校采集在校生信息、导入在籍在校学生信息到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各乡镇中心学校摸底统计本乡镇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含监测户)0周岁至大学段人口就学信息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各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月24日前完成校级公示;各学校编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清册。

 

3月28-29日

下符桥、但家庙、单龙寺、磨子潭、文峰学校、文峰小学、太平畈、漫水河、太阳、上土市、上土市中学、霍山中学报送发放清册和学生资助工作承诺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

 

3月30-31日

落儿岭、佛子岭、黑石渡、与儿街、与儿街中学、大化坪、诸佛庵、东西溪、衡山镇、霍山二中、特教、诸佛庵中学、霍山职校报送发放清册和学生资助工作承诺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

 

4月3日-4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整理、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免学费发放清册,并与县财政局公共事业股、农村局对接拨款打卡事宜。各学校将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完成认定,确保系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与国家实际资助学生数一致。

 

4月6日-7日

各乡镇中心学校登录本乡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及时录入学前、义务段资助信息,报所在乡镇财政所审核确认。录入过程中发现基础信息错误的,要及时用黄底红字标注并及时反馈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月10日-14日

打卡发放春学期国家资助资金;各学校将春学期学生资助信息录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将春学期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录入到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4月17日-25日

各学校发放春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各乡镇中心学校资助负责人从惠农一卡通系统导出并打印幼儿资助、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清册和汇总表,交中心学校校长、乡镇财政所领导审核盖章后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式三份,中心学校留存一份备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两级”系统学生资助信息。

 

5月6日前

各学校完成春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电话回访。

 

5月8日-12日

县学生资助中心完成第一次电话回访抽查任务。各学校摸底统计校内资助学生名单并完成校级公示。

 

5月15日前

各学校打卡发放春学期校内资助资金。各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

 

5月20日前

各学校报送春学期校内资助统计表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录入校内资助信息到全国学生资助系统。

 

5月31日前

各学校分类整理、装订春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档案资料备查。

 

6月20日前

开展春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督查,完成第二次电话回访抽查任务。各校总结汇报资助宣传月活动成果。

 

学生资助相关工作表格加密后通过霍山县学生资助管理QQ群报送,群号:765649325

工作过程中有需要及时沟通交流的通过霍山县学生资助微信群交流。

需要及时单独沟通的可以电话联系:5229919
附件7-1

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档案资料参考目录

 

一、纸质档案

1.学生资助管理档案

县级幼儿资助管理资料;

关于印发《霍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教〔2019〕10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霍教助〔2020〕10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学前、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教〔2021〕18号);

县级年度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文件;

县级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相关通知、通报等其他资料;

中心学校幼儿资助管理资料;

幼儿园幼儿资助管理资料;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幼儿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

幼儿资助实施方案、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2.学生资助业务档案

在籍幼儿名册(人数较多时可提供纸质统计表+电子名册)

在园幼儿名册(人数较多时可提供纸质统计表+电子名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分类统计表、明细表);

政府资助档案资料;

幼儿资助汇总表、明细表、签字确认表;

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存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顺序、人数与明细表一致);

班级评议记录、班级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校级评审记录、校级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春季动态调整材料(受助学生异动统计表、申请表、评议记录、公示);

电话回访记录等。

校内资助档案资料;

年度财务预算审批单;

事业收入(学费)明细账;

校内资助统计表、明细表;

签字确认表;

校内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顺序、人数与明细表一致); 

校内资助评议、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校内资助支出证明材料(校内资助项目财务凭证、银行打卡凭证)等。

社会资助档案资料;

系统填报资料;

宣传资料。

二、电子档案

1.综合类

(文件、通知、通报、计划、总结、方案等)

2.表册类

(学籍名册、在园幼儿名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幼儿资助名册、校内资助名册、社会资助名册等)

3.财务类(包括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

(资金预算、明细账、支出凭证等)

4.系统类

(学籍系统数据、资助系统数据、截图等)
附件7-2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档案资料参考目录

 

一、纸质档案

1.学生资助管理档案

县级资助管理资料;

关于印发《霍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教〔2019〕10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霍教助〔2020〕10号);

县级年度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文件;

县级学生资助工作相关通知、通报等其他资料;

中心学校资助管理资料;

学校资助管理资料;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学校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

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2.学生资助业务档案

在籍学生名册(人数较多时可提供纸质统计表+电子名册)

在校学生名册(人数较多时可提供纸质统计表+电子名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分类统计表、明细表);

国家资助档案资料;

(受助学生较多的学校建议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分开装订)

寄宿生生活补助汇总表、明细表、签字确认表、寄宿生申请表;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汇总表、明细表、签字确认表;

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存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顺序、人数与明细表一致);

班级评议记录、班级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校级评审记录、校级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春季动态调整材料(受助学生异动统计表、申请表、评议记录、公示);

电话回访记录等。

 社会资助档案资料;

 系统填报资料;

 宣传资料。

二、电子档案

1.综合类

(文件、通知、通报、计划、总结、方案等)

2.表册类

(学籍名册、在校生名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寄宿生生活补助名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名册等)

3.财务类(包括国家资助、社会资助)

(资金分配、明细账、支出凭证等)

4.系统类

(学籍系统数据、资助系统数据、截图等)


附件7-3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档案资料参考目录

 

一、纸质档案

1.学生资助管理档案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资料;

关于印发《霍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教〔2019〕10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霍教助〔2020〕10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学前、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教〔2021〕18号);

县级年度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文件;

县级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相关通知、通报等其他资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资料;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

学校学生资助实施方案、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2.学生资助业务档案

在籍学生名册(人数较多时可提供纸质统计表+电子名册)

在校学生名册(人数较多时可提供纸质统计表+电子名册)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分类统计表、明细表);

国家资助档案资料;

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汇总表、明细表、签字确认表;

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存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顺序、人数与国家助学金明细表一致);

班级评议记录、班级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校级评审记录、校级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春季动态调整材料(受助学生异动统计表、申请表、评议记录、公示);

电话回访记录等。

校内资助档案资料;

年度财务预算审批单;

事业收入(学费)明细账;

校内资助统计表、明细表;

签字确认表;

校内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顺序、人数与明细表一致); 

校内资助评议、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校内资助支出证明材料(校内资助项目财务凭证、银行打卡凭证)等。

社会资助档案资料;

系统填报资料;

宣传资料。

二、电子档案

1.综合类

(文件、通知、通报、计划、总结、方案等)

2.表册类

(学籍名册、在校生名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国家助学名册、免学费名册、校内资助名册、社会资助名册等)

3.财务类(包括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

(资金预算、明细账、支出凭证等)

4.系统类

(学籍系统数据、资助系统数据、截图等)
附件7-4

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档案资料参考目录

 

一、纸质档案

1.学生资助管理档案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资料;

关于印发《霍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教〔2019〕100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霍教助〔2020〕10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学前、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霍教〔2021〕18号);

县级年度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文件;

县级年度学生资助工作相关通知、通报等其他资料;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资料;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总结;

学校学生资助实施方案、校内资助实施方案;

2.学生资助业务档案

在籍学生名册(人数较多时可提供纸质统计表+电子名册)

在校学生名册(人数较多时可提供纸质统计表+电子名册)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分类统计表、明细表);

国家资助档案资料;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汇总表、明细表;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签字确认表;

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存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顺序、人数与国家助学金明细表一致);

班级评议记录、班级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校级评审记录、校级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春季动态调整材料(受助学生异动统计表、申请表、评议记录、公示);

免学费申请表(顺序、人数与免学费明细表一致);

电话回访记录等。

校内资助档案资料;

年度财务预算审批单;

事业收入(学费)明细账;

校内资助统计表、明细表;

签字确认表;

校内资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顺序、人数与明细表一致); 

校内资助评议、公示材料及公示照片;

校内资助支出证明材料(校内资助项目财务凭证、银行打卡凭证)等。

社会资助档案资料;

系统填报资料;

宣传资料。

二、电子档案

1.综合类

(文件、通知、通报、计划、总结、方案等)

2.表册类

(学籍名册、在校生名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国家奖学金名册、国家助学金名册、免学费名册、校内资助名册、社会资助名册等)

3.财务类(包括政府资助、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

(资金预算、明细账、支出凭证等)

4.系统类

(学籍系统数据、资助系统数据、截图等)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