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霍山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2年2月23日至4月30 日,对霍山县水务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霍山县水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水务局有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工程建设股、工程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二级机构有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正科)、淠源渠管理处(副科)、淠河河道管理处(副科)、水土保持指导中心(副科)、水政监察大队(副科)、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副科)、上土市水土保持试验站(股级)及16个乡镇水保站(股级),共23个。
截至2022年12月底,县水务局行政编制核定10人,实有9人;事业编制核定130人,实有103人;单编人员16人、人事代理4人、军队退役3人、下岗安置1人、各类聘用人员6人,实际在职人员142人。
(二)综合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根据县财政预算批复,县水务局2022年综合支出预算1937.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39万元;定额公用经费支出117.97万元。
2022年度实际发生预算支出3805.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33.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6.2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65.24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年初余额1713.76万元,当年收入合计38655.99万元(含预算内项目资金1256.57万元),支出合计40369.75万元(含预算内项目资金1256.57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指标结余4373.8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计报表能够反映预算拨款和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但在预算编制管理和财政财务收支等方面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人员经费预算编制不足
2022年度,编制预算及财政审核预算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783.75万元,实际支出为2553.34万元,其中:财政供给人员经费实际支出(含退休、遗属补助)合计2200.09万元,非财政供给人员经费支出合计353.25万元。
县水务局应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按照规定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支出全部列入预算,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充分发挥预算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二)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超支
2022年度,县水务局单位编制预算及财政审核预算中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6万元,财务报表反映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3万元,超预算指标12.43万元。
县水务局今后应加强预算支出资金的监督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经查阅霍山县智慧水务应用管理平台项目相关资料,该项目于2022年1月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截至目前已经交付使用的资产1043.74万元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县水务局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四)合同管理不规范
合同条款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①霍山县农村饮水精准扶贫水厂改造工程陈家畈等16座水厂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质保期为3年,合同书质保期为1年;②霍山县磨子潭镇小佛子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工期均为60日历天,合同书的工期为90天;③霍山县桃源河水库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价含设计管理费80万元,其招标文件规定设计管理费为80万元并由原设计单位支付,2021年7月8日县水务局代支付设计管理费20万元;④霍山县2019年石家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署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如“承包人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等内容没有进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的规定,责令县水务局立即整改,加强合同管理,按县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抓紧签订协议,抵扣回霍山县桃源河水库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经支付的设计管理费20万元,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县水务局强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水平,全面系统、公开透明地编制预算,将各项项目经费和预算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建议县水务局加强预算支出资金和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监督管理,厉行节约、合理支出费用。
(三)建议县水务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四)建议县水务局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对合同订立、履约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