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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审计】关于霍山县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8-17 09:42 信息来源:霍山县审计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227日至2023428日,对2022年度霍山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县水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经信局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同时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实施了2020-2022年涉疫资金、2022年十项暖民心行动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全县经济发展。总体来说,全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运行好于预期,圆满完成了预算任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审计也发现2022年度预算管理、财政财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建设监管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60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1096万元,增长21.0%;非税收入47505万元,下降5.4%加:上级补助收入189704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357万元,调入资金51251万元,收入合计450913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5465万元,增长7.1%上解支出8519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01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17万元,支出合计45091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2863万元,为预算的157.4%,下降59.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2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9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35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61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8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4939万元,调入资金7156万元,收入合计27025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305万元,完成预算284.6%,主要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调出资金3211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931万元,支出合计2323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3789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642万元,为预算的897.6%,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21.9%,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增加。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调出资金16632万元,支出合计16642万元。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决算收入139590万元,为年初预算14953393.4%,较上年125660万元增长11.1%,上年结转收入53541万元,收入合计19313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122131万元,为年初预算136255万元的89.7%,较上年118649万元同比增长2.9%。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174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0999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 专户资金结存过大

20221231日,徽行和农商行(特设专户)结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17555.69万元。

县财政局应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专户资金形成实际支出,及时发挥资金效益。

2. 乡镇占用县本级财政资金

2022年底,全县11个乡镇占用县本级财政资金20666.13万元。

县财政局应加强县本级与乡镇往来款项的管理,采取得力措施,逐步消化存量,遏制增量。

3. 政府购买服务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年初预算编制数1731.04万元,实际预算支出7783.12万元。

县财政局应督促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对涉及教育、医疗、民生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要编实、编细,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机制。

4. 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前,未按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

2022830日,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关于霍山县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前,未按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

县财政局应严格按照规定在决算草案提请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前,按程序报县委和政府审议。

5. 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1)社会保险补贴管理不规范

一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不及时,部分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不一致。二是补贴标准把关不严,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资金0.49万元。

责令县人社局对上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明确相关补贴标准和期限,确保补贴资金精准使用。

2)部分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2019年,淠河西路、酒源大道道路及配套建设项目,,文峰北路(淠河路至外环路)道路工程项目,纬七路道路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以上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县财政局应督促项目实施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3)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1300万元、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50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18.50万元、林业专项资金221.26万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小水库维修养护资金285万元,截至审计日,以上资金涉及的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项目进展缓慢。

县财政局及项目实施的相关部门,应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按计划及时组织实施项目,确保专项资金及时产生效益。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 县财政局项目未及时发挥效益

县财政局于20207月采购智慧财税信息系统,总投资74.70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累计投入59.76万元,至今未完成投入使用,未能及时发挥投入资金使用效益。

县财政局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切实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早发挥资金效益。

2. 县商务局项目管理不规范

县商务局2021年实施的霍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多支付工程款2.6万元。

责令县商务局对已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并追回多支付的项目资金2.6万元

3. 县商务局提前支付培训费用

202212月,县商务局委托霍山县华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举办全县养老护理员回炉培训。因疫情影响培训延期举办,县商务局在培训未开展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培训费用2.27万元。

责令县商务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开展有关培训。

4. 县科技经信局专项资金结余未按规定上缴

2019年,县科技经信局收到困难企业指导帮扶账户专户款12.55万元,经核实,困难企业帮扶工作已结束并不再有支出事项。

责令县科技经信局将结存的困难企业指导帮扶专项资金12.55万元按规定上缴县财政。

5. 县农业农村局部分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

2020年以来,专项资金156.4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

责令县农业农村局尽快安排使用项目资金,对滞留的不需使用的项目资金限期上缴县财政,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6. 县水务局合同管理不规范

1)未按合同约定对违约金进行处理

霍山县东淠河佛子岭坝下至戴家河口段治理工程完工日期滞后70天,未按合同约定对违约金进行处理。

责令县水务局对项目工期延误原因进行调查,按合同约定对违约金进行处理。

2)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

霍山县农村饮水精准扶贫水厂改造工程陈家畈等16座水厂净水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文件质保期为3年,合同书质保期为1年;

霍山县磨子潭镇小佛子岭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的工期均为60日历天,合同书的工期为90天。

霍山县2019年石家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署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如承包人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等内容没有进行约定。

县水务局今后应加强合同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7. 县水务局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多计工程价款14.29万元

责令县水务局立即纠正,对多计的工程价款14.29万元予以追回。

(三)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问题

1. 部分疫情防控资金闲置,涉及金额134.17万元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和县疾控中心应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用活、提质增效,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消化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2.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未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截至2023331日,县民政局拨付各乡镇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资金278.72万元,各乡镇项目资金支出合计95.20万元,其中:运营补贴和就餐补贴仅支出12.79万元。审计抽查部分乡镇老年助餐点发现,参与助餐服务老人稀少,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未产生社会效益。

县民政局应关注农村老年助餐点运营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动态调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对暖民心助餐服务的知晓率;督促各乡镇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进行了认真剖析,追根溯源,积极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方面要完善预算编制,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和管理。进一步细化、深化预算编制内容,将预算的每一笔资金安排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及项目上。另一方面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资金到位率。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做好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测体系,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进度管控各项目建设及监管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内控制度,对工程项目合同订立、履约等环节严格审核把关,完善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按项目计划实施,加强对各环节进度控制,保证建设项目如期交付使用。按照项目批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按规定时间批复、下达、拨付专项资金,严格专项资金申请的审核工作,对于省级确定的专项资金配套任务,及时按要求配套到位。按照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和批准用途使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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