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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26 09:11 信息来源:霍山县残联  字体:[  ]

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山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六办(20197 号)《中共霍山县委、霍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霍发〔201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县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三)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社会服务、用品开发指导、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负责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五)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六)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 负责对全县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指导管理。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设置:

 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内设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协调单位政务工作,研究拟订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单位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

(二)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单位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

(三)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四)负责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起草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

(七)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和助残活动;负责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负责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助残活动。

(八)承担县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 3 名。设理事长1名(正科级),副理事长2名(副科级),股级职数 1名。

第六条 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负 责 人: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程甫德

单位地址: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南路4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64--5028617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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