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快“大别·乡宿”发展激励机制(试行)〉的通知》(六政办〔2023〕48号) 文件要求,经过县区自评、现场检查、市级审核等程序,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加快“大别·乡宿”发展激励机制评比结果公示如下:
一、第一季度
第一名:霍山县;第二名:金寨县;第三名:金安区。
二、第二季度
第一名:金寨县;第二名:霍山县;第三名:舒城县。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64-3378358。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