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受六安市林业局委托进行检查,故无本单位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公开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关于印发《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六林办〔2023〕21号
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林业局
2023年5月4日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持续深化林业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我市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有序组织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度“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共分为市局统一组织发起跨部门联查任务、市局配合其他部门发起跨部门联查任务、市局统一组织发起的部门内抽查任务三种类型。按照省、市营商环境评价要求,为避免重复抽查,减轻企业负担,除有特殊情况,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本年度不再另行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通过随机抽查平台接收省、市局派发的抽查任务后,要及时匹配执法人员,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库。凡是由市局统一组织发起的抽查任务,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牵头统筹建立本条线的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做到“底数清”。凡是由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进行检查的任务,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依法合规检查。
三、强化信用分类与“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相结合。要按照《六安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的要求,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要根据信用类别不同,对守信(A类)、警示(B类)、失信(C类)、严重失信(D类)企业分别设定不同的抽取比例,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要以小概率抽查产生大范围震慑作用,提高监管效果,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四、规范有效实施“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按照“谁发起、谁制定”的原则,每项抽查任务由发起任务相关科室(单位)负责按照计划内容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中制定抽查任务,确保年度抽查计划覆盖所有抽查事项。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各县区在实地检查时,需告知监管对象本次检查性质为“一业一查”双随机检查,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市局人事法规科负责协调统筹“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指导对口业务检查工作,并具体实施监管机构及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市局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平台的管理和录入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计划的工作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同时在实施“一业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前,要组织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熟悉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流程,确保“双随机”抽查取得实际效果。
(三)规范检查程序。各县区林业局(林业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有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行为。
附件:1.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部门内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市直牵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
2.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部门内双随机抽查计划表(市直部门统一组织发起)
六安市林业局
2023年5月4日
附件1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序号 |
联合抽查 任务名称 |
牵头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
监管对象类型(企业或非企业) |
抽查 基数 |
抽查总体比例 |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目标数 |
计划在抽查平台新建任务时间 |
检查 时间 |
联查组织发起的方式 |
1 |
六安市2023年度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检查(含临时占用林地检查) |
市林业局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检查;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检查〕 |
市住建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注册建造师监督检查。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査(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和省大气办安排开展日常检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四项保证金清理规范监督检查。〕 |
企业 |
159家 |
10%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16家 |
5月 |
6月 |
市林业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2 |
六安市2023年度对木材加工经营企业联合抽查 |
市林业局 〔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工、调运、使用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检查〕 |
市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
企业 |
20家 |
35%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7家 |
5月 |
6月 |
市林业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3 |
六安市2023年度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联合抽查 |
市林业局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的检查〕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企业 |
11家 |
70%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8家 |
5月 |
6月 |
市林业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4 |
六安市2023年度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单位联合抽查 |
市林业局 〔人工繁育省二级保护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检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和省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检查〕 |
市市场监督局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 |
12家 |
100%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12家 |
5月 |
6月 |
市林业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5 |
六安市2023年度对林木采伐企业联合抽查 |
市林业局 〔采伐及更新检〕 |
市市场监督局 [登记事项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 |
17家 |
40%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7家 |
5月 |
6月 |
市林业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6 |
六安市2023年度对野动植物经营利用检查 |
市林业局 〔是否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等从事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相关活动;场地、设施、技术、卫生、台账档案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企业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4%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5月 |
6月 |
市林业局牵头统一发起 |
7 |
六安市2023年度对非煤矿山企业的联合抽查 |
市经信局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稀土矿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事项的检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事项的检查;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检查;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情况的检查 |
市自然资源局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的检查;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落实等情况的检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市林业局 (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检查;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检查;林木采伐及更新检查) |
企业 |
47 |
20% |
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9 |
5月 |
6月 |
市经信局牵头统一组织发起 |
附件2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一业一查”部门内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事项 |
任务组织发起方式 |
检查主体(市、县区级或县区级) |
监管对象类型(企业或非企业) |
抽查 基数 |
抽查比例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目标数 |
计划在抽查平台新建任务时间 |
检查时间 |
是否已经纳入跨部门联合查 |
责任单位 |
1 |
六安市林业局2023年度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抽查 |
是否事先开设防火隔离带;是否预备应急扑火力量及扑火工具;是否有人值班值守、扑灭火队伍建设情况。 |
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发起 |
市抽县区检查 |
非企业 |
12家 |
60% |
\ |
7家 |
5月 |
10月 |
否 |
六安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