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二楼会议室
发布人: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姜波
主持人: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金呈先
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前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向莅临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各位对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根据安排,今天主要由我解读县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以及通报我县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霍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将残疾人就业创业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精神,让我县残疾人实现了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县残联通过开拓岗位、鼓励自主就业、推荐就业、专场招聘会、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努力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解决就业问题,全县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70%以上实现就业。
一、主要政策解读
(一)残疾人就业创业主要扶持对象
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就业补贴
包括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技能培训补贴三个项目。
1.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是指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自2019年起,原则上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确需继续扶持的,由各县区残联会同本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从本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2.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是指对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年限不得超过3年。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贫困残疾人、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市人社局、市残联认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和支持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的具有残疾人就业培训资质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并综合考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机构一次性补助。
(三)就业扶持
包括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扶持、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四个项目。
1.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扶持。是指对符合《六安市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六市残联[2018]65号)申报条件的集中劳动型、分散辐射带动型和复合型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按照每个每年不超过3万元给予补助,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
2.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扶持。是指对符合《安徽省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阳光大棚管理办法》(皖残联[2017]87号)申报条件的设施农业项目,具体为种植大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给予扶持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
3.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是指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开办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创业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是指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17]35号)认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
(四)就业奖励
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项目。
是指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二、2022年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1个,发放扶持资金5万元,基地带动12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3个,共发放扶持资金13万元,基地共安置59名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残疾人较多的1家公司给予5万元社会保险补贴;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企业1家,年度超比例安排8名残疾人就业,奖励资金2.4万元;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40人次,培训资金6.98万元;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发放扶持资金45万元;扶持“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发放资金1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16人,发放资助资金2.4万元。全年共计发放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89.8万元。积极开展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022年培训了40人次。
三、2023年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
以我县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通过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项目、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等多种方式综合施策,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一)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截至目前,霍山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联网认证了53家,安置了130人,督促用人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二)开展走访拓岗和多场招聘活动。县残联今年深入走访县内多家企业.向企业宣传讲解了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发更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目前已经有5家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提供了多个就业岗位。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各乡镇在残疾人专职委员、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上,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残疾毕业生就业的见习岗。结合年度“春风行动”、全国助残日、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开展就业政策宣传。2023年2月我县有52位残疾人参加了春风行动招聘会,5月份组织4名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参加了专场招聘会,8月份组织3名有就业需求残疾人参加市级专场招聘会,联合县人社部门开展了线上招聘活动。后3个月将继续开展就业帮扶行动。
(三)全力帮扶安置残疾人大学生。建立校地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和大学生就业工作联系平台,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与有关部门定期会商推进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2023年残疾人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帮扶的我们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就业:一是与人社等部门紧密对接,开发多个见习岗供选择。二是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和网络直播招聘会;三是申报霍山县迎驾集团亚力包装有限公司为残疾人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全力实现2023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各项既定目标。
(四)实施残疾人就业提升行动。一是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中介等服务,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互联互通。 二是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的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今年55个有就业意愿残疾人职力能力测评任务已全部完成。完善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政策,以霍山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平台,对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就业年龄段未就业的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前技能提升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扩大残疾人职业培训供给。霍山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已为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今年将积极申报,争取成为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
(五)继续实施省级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项目。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我们实施个人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进行补贴,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给予奖励,给予残疾大学生助学支持。9月份我们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城镇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80人次。
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对象要什么条件,项目标准是多少以及申报要哪材料
答:项目由残疾人自主申请,乡镇按照上级下达任务数组织具体实施,对符合项目要求审核上报,县残联组织验收。
补贴对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新创业的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脱贫户残疾人优先。
补贴标准:给予符合条件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省、市项目要求执行,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
申报材料:《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乡镇留存一份)、营业执照(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一份、项目实施场所及情况图片一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及其他有关材料、《创业扶持补贴花名册》一份(乡镇残联汇总填报)。
记者提问: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如何扶持?
答:项目由残疾人自主申请,乡镇按照上级下达任务数组织具体实施,对符合项目要求审核上报,县残联组织验收。
补贴对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设施农业,具体为种植大棚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养殖场、池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
扶持标准:验收合的每个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给予适当扶持,补贴标准根据省、市项目要求执行,补助年限不超过三年。
申报材料:《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扶持申报表》、项目实施情况照片2张、残疾人证复印件等其他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