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5号
提案的复函
熊星火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开发区实现工业企业审批发证一窗受理一窗办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在繁忙的工作中,对霍山县涉企事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我县对您提案中所提建议非常重视,现将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职能进驻到位的相关建议。一是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另外《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42号),其中第二部分第二项第18条要求: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二是县政务服务大厅已经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对相应企业提供全流程的综合办理服务。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窗口,专职两人为线下申请的企业提供全程帮代办业务,今年2-8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10件。三是开发区距离政务服务大厅仅2.3公里,驾车7分钟到达,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水电气等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均有窗口受理。按照双创中心两年以来代办件数281件,按两年440个工作日计算日均办件0.64件。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单独安排人员进驻开发区窗口暂不具备条件。
二、关于充分授权到位的相关建议。县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集中进驻了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分局等多家单位,已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办结,企业开办、不动产、税务在政务服务大厅均进驻到位。目前已在综窗安排帮办人员,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进行线下收件转办。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增设“水电气联合办理”专窗,开通水电气联办平台。
三、关于容缺审批到位的相关建议。容缺办理一般指容缺后补。“容缺后补”是指允许某些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能够容缺办理的事项由各单位省主管部门发布,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省级主管部门同时也在开展告知承诺制推广,通过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的发布,相关审批事项企业办理时能做到“容缺先审,承诺后补”,目前开发区已实现容缺审批办理2件,见章跟章办理11件。下一步霍山县将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升帮办、代办工作效率,缩短审批时限,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涉企事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9月25日
承办单位负责人:李建军
承办责任人:缪鹏程
联系电话:0564-502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