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2023〕2号
关于印发霍山县2023年度春运疫情防控和
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统筹做好我县2023年度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现印发《霍山县2023年度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9日
霍山县2023年度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
保障工作方案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2号)和《安徽省2023年春运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春运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春运疫情防控、运输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1.强化从业人员防护。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落实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口罩、消毒用品供应,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出现症状超过7天或症状消失的从业人员,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要建立实施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加强人员、运力应急储备,一旦出现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工作有效接续。
2.严格交通场站及交通工具防控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日常公共卫生管理,每日消毒不少于1次、通风不少于2次,必要时可适当加密清洁消毒、通风换气频次。客运车船在行驶过程中,使用空调外循环模式;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时,及时开窗通风换气;每趟次结束后,具备条件的全面开窗通风。强化客运场站客流组织,引导乘客有序进站乘车乘船,引导乘客分散候乘、分散就坐。客流高峰期及时增开进站安检通道、售票窗口,减少乘客聚集。
3.组织引导旅客错峰出行。各单位要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引导错峰出行。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放假、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优化调整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时间,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尽可能错开春运时段;文化旅游部门要督促旅游景区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
4.严格落实防疫政策规定。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国省干线及县乡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各乡镇要确保辖区内农村公路通畅,严禁出现“土堆封路”等现象。
5.着力加强防疫宣传引导。卫生健康、交通运输、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要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乘客出行期间提高防护意识,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等。引导乘客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
(二)全力保障群众有序出行
1.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供给。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客运企业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储备应急运力,根据客流变化,及时提供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采取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增开加班车、客运包车等方式加强旅客疏运,提高新开通的“合肥至霍山”定制班线运输效率,推行“点对点”包车运输服务。
2.减少出行拥挤和聚集。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县客运中心充分发挥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作用,扩大无纸化、“无接触”服务范围。根据客流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减少旅客停留时间。强化旅客引导服务,保障客流安检、乘车、进出站等顺畅有序。要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为老年人等运用智能技术有困难的群体提供服务。
3.做好重点群体出行服务。人社、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人社部门负责精准摸排外出务工人员返岗需求和输出地输入地有序有效衔接、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运力保障、公安机关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做好健康防护“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针对我县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出行规模较大、需求较为集中的特点,积极开展客运包车等“点对点”运输服务。交通运输企业要做好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有关工作,保障特殊群体正常出行;依法依规落实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三属”、儿童等重点旅客乘车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安检、登乘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客票优惠。
(三)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需要
1.做好保通保畅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坚决落实国家、省、市物流保通保畅各项政策要求,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县物流保通保畅办公室要坚持7×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帮助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协调在物流运输环节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农业生产、医疗、生活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2.加强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的生活保障,为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坚决避免由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交通物流从业人员生活困难。
(四)保障春运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到位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保障运输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狠抓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实,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2.加强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单位要强化沟通协作,严厉打击春运期间恶意涨价、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农村客运、重点桥隧、在建工程、客运枢纽场站、城市公交、水运码头、农村渡口渡船、“四类重点船舶”等关键节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消除隐患。要督促汽车客运场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加强“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严格执行水路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水路客运检查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面执法,特别是加强山区临水临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驾驶人参加春运。公安治安部门要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等地区的治安管理,确保良好治安秩序。
3.强化恶劣天气预报预警。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以及冰冻、雨雪、寒潮、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的关注力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密切关注运营线路的天气状况和道路通行条件,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应暂停或调整发车班次;督促水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船舶禁限航措施,确保客渡船航行安全。
4.强化道路保通保畅。各乡镇要聚焦近年节假日期间交通拥堵重点路段,深入分析拥堵原因,分类制定疏导绕行方案。交通运输部门要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出行高峰期原则上不开展公路养护作业。要加强路网监测调度,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路况信息,遭遇恶劣天气或相关突发状况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有效应对。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对主干路段指挥疏导,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5.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客流高峰、设备故障、雨雪天气等应急预案,组织好应急队伍,做好应急物资与救援设备储备;要健全完善公安、交通部门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如需抽调非营业性客车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责任单位需对驾驶人员进行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春运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春运疫情防控、错峰出行、运输服务保障等政策措施。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便于群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引导旅客健康安全文明出行,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提高车辆驾驶人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广泛收集基层单位、春运一线提升服务品质、保障旅客出行的经验做法和感人事迹,广泛宣传,营造温馨春运浓厚氛围。
(二)提升场站服务品质
车站、码头等客运场站要加强站场环境整治,规范引导标志,配备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要设立重点旅客、特殊旅客候乘区,为有需要的老弱病残孕等群体提供关爱帮扶。
(三)精准实施志愿服务
县团组织要积极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提供精准化、专业化服务。
(四)加强春运值班值守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关键岗位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县春运办(联系方式:5023210)。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本地春运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志愿服务等工作动态。春运结束后,各单位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至县春运办。
附件:霍山县2023年度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印发
附件:
霍山县2023年度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
总体要求 |
主要任务 |
具体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一 |
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
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严禁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
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 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 严禁在国省干线及县乡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确保辖区内农村公路通畅。 |
县交运局、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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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 |
坚决落实国家、省、市物流保通保畅各项政策要求,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 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及时帮助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协调在物流运输环节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农业生产、医疗、生活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
县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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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强化客运场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区域的防控 |
做好旅客疫情防控措施 |
客运站场工作人员、营运车辆驾驶员要主动提醒引导旅客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等。 进行实名购票登记,引导旅客优先采用网络购票或电子支付方式购票。 |
县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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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强化客运场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区域的防控 |
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措施 |
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要求,落实场站、码头、车辆、船舶的定时消毒通风措施,人员密集的可增加消毒通风频次。 车站、码头大厅、卫生间等处要配备必要的口罩、消毒、清洁用品供旅客使用。 |
县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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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落实内部防控措施 |
做好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
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保障口罩、消毒用品供应,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 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
县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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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强化安全监管,确保春运平安有序 |
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
打击春运期间恶意涨价、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
县交运局、发改委、公安局、应急局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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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运场站进行封闭式管理 |
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 |
县客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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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 |
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等安全管理制度。 |
各客运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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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春运安全检查 |
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一线,认真开展春运安全监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
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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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加强群众出行保障 |
保障春运期间群众出行运力 |
将农历腊月26日至29日和正月初五到初十重点时段的运输组织和应急保障工作作为重点,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确保重点时段运力充足。强化信息共享,通过科学调度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力,提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 |
县交运局、 公安局、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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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错峰出行 |
科学精准做好分区分类出行管理,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坚决防止“一刀切”和 “层层加码”,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
各乡镇、 县公安局、 交运局、总工会、教育局、文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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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实施志愿服务 |
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 |
团县委、县文明办、交运局、卫健委、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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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着力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
要强化恶劣天气预报预警 |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以及冰冻、雨雪、寒潮、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的关注力度,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 |
县气象局、交运局、公安局、应急局、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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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通拥堵治理 |
聚焦近年节假日期间交通拥堵重点路段,深入分析拥堵原因,分类制定疏导绕行方案。 |
各乡镇、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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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
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运输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突发情况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果断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统筹调度安排运力,及时疏散滞留旅客。 |
县交运局、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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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值班值守 |
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
各乡镇、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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