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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听说基本医保报销后如果个人看病费用比较多,还可以享受“二次报销”,有这样的医保规定吗?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12-04 16:20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二次报销”一般指的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都会自动获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资格。参保居民一个参保年度内患门诊慢特病或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的合规费用累计超过“门槛费”标准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普通居民及监测人口“门槛费”为2万元,报销比例为0至5万元60%、5至10万元65%、10至20万元75%、20万元以上8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门槛费”为1万元,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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