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政府办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主动回应】“多疗程住院”是怎么规定的?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1-03 10:19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全省统一将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5种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同一年度在同一家医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