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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霍山县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2-02 09:45 信息来源:霍山县政府办  字体:[  ]

霍政办秘〔20242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霍山县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县电网规划建设步伐,推进陕电入皖110千伏铜锣寨变、傲山变等电力重点工程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霍山县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传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仇多弟县发改委

 员:李永海(县科技经信局)

 康(县公安局)

余小春(县自然资源局)

 骥(县生态环境分局)

 林(县住建局)

董开业(县交运局)

罗造时(县水务局)

 刚(县文旅局)

奚维柱(县应急局)

胡圣祥(县林业局)

 军(县发改委)

 猛(县城管局)

朱家洪(县重点处)

张云峰(县经济开发区)

王业平(衡山镇)

王春华(佛子岭镇)

吴园忠(黑石渡镇)

 晨(诸佛庵镇)

 毅(落儿岭镇)

 毅(与儿街镇)

苏小双(下符桥镇)

熊义宏(但家庙镇)

金名盛(单龙寺镇)

 波(东西溪乡)

 超(磨子潭镇)

 俊(大化坪镇)

 伟(漫水河镇)

 帆(上土市镇)

 俏(太平畈乡)

杜汝舟(太阳乡)

 彬(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仇多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军、刘庆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如领导小组成员职务调整,则由原单位指定一名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负责统筹组织霍山县电网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前期过程中规划落地事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审定年度重点电力建设项目清单,协调重点事项,明确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办公室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定期筹办工作会议,负责分解目标任务,调度项目进展,研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及时办理霍山县电网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和前期支撑性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按需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调度项目进展,分解目标任务,协调具体问题。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将项目按县重点建设项目督办,负责协调项目的申报、核准等事宜。

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电网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召开工程调度会;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矿山、民爆仓储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电网建设项目安保工作,严厉打击无理干扰、阻碍施工行为,及时审批项目所需炸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电网安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开展项目选址选线工作,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负责审批项目的选址、选线方案,负责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等前期手续审批;协调输电线路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涉及基本农田、敏感区域等重大问题。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环评资料审查,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指导项目环评验收工作;指导项目环境保护投诉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县综合入地管廊规划及建设审批,指导开展电网项目规划建设。负责建设项目消防备案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公路、航道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应急局:配合危险化学品厂房仓储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占用林地情况核查,优先保障电力项目用林指标;负责项目所需林业手续的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做好输电线路下违章树木的清理工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时,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应选择适宜栽种的树木品种。

县城管局:负责电网基础设施项目在城区范围的占用、挖掘审批;负责变电站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发放。

县重点处:配合项目规划建设涉及县重点工程等事宜的协调工作。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切实承担辖区电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规划调整、征地、拆迁、林业砍伐、青苗赔付等属地责任,协助开展征迁补偿工作;负责协调阻工、处理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辖区用电安全宣传,做好电力廊道清理、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

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负责联系省市供电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负责各乡镇电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建设情况。

特此通知

 

2024112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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