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秘〔2024〕2号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霍山县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县电网规划建设步伐,推进“陕电入皖”、110千伏铜锣寨变、傲山变等电力重点工程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霍山县电力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传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仇多弟(县发改委)
成 员:李永海(县科技经信局)
李 康(县公安局)
余小春(县自然资源局)
蔡 骥(县生态环境分局)
何 林(县住建局)
董开业(县交运局)
罗造时(县水务局)
赵 刚(县文旅局)
奚维柱(县应急局)
胡圣祥(县林业局)
雷 军(县发改委)
饶 猛(县城管局)
朱家洪(县重点处)
张云峰(县经济开发区)
王业平(衡山镇)
王春华(佛子岭镇)
吴园忠(黑石渡镇)
程 晨(诸佛庵镇)
周 毅(落儿岭镇)
杨 毅(与儿街镇)
苏小双(下符桥镇)
熊义宏(但家庙镇)
金名盛(单龙寺镇)
董 波(东西溪乡)
何 超(磨子潭镇)
陶 俊(大化坪镇)
陈 伟(漫水河镇)
杨 帆(上土市镇)
汪 俏(太平畈乡)
杜汝舟(太阳乡)
钮 彬(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仇多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军、刘庆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如领导小组成员职务调整,则由原单位指定一名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负责统筹组织霍山县电网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前期过程中规划落地事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审定年度重点电力建设项目清单,协调重点事项,明确目标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办公室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定期筹办工作会议,负责分解目标任务,调度项目进展,研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及时办理霍山县电网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和前期支撑性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按需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调度项目进展,分解目标任务,协调具体问题。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将项目按县重点建设项目督办,负责协调项目的申报、核准等事宜。
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电网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召开工程调度会;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矿山、民爆仓储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电网建设项目安保工作,严厉打击无理干扰、阻碍施工行为,及时审批项目所需炸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依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电网安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开展项目选址选线工作,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地;负责审批项目的选址、选线方案,负责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等前期手续审批;协调输电线路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涉及基本农田、敏感区域等重大问题。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环评资料审查,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指导项目环评验收工作;指导项目环境保护投诉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县综合入地管廊规划及建设审批,指导开展电网项目规划建设。负责建设项目消防备案工作。
县交运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公路、航道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负责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
县文旅局:负责项目规划建设涉及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区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应急局:配合危险化学品厂房仓储等相关管理、审批、协调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占用林地情况核查,优先保障电力项目用林指标;负责项目所需林业手续的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做好输电线路下违章树木的清理工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时,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应选择适宜栽种的树木品种。
县城管局:负责电网基础设施项目在城区范围的占用、挖掘审批;负责变电站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发放。
县重点处:配合项目规划建设涉及县重点工程等事宜的协调工作。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切实承担辖区电网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规划调整、征地、拆迁、林业砍伐、青苗赔付等属地责任,协助开展征迁补偿工作;负责协调阻工、处理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辖区用电安全宣传,做好电力廊道清理、电力设施保护等工作。
国网霍山县供电公司:负责联系省市供电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负责各乡镇电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建设情况。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12日
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