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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评估】《关于印发霍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4-09 15:11 信息来源:霍山县财政局  字体:[  ]

【规范性文件发布后评估】

《关于印发霍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霍山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153858.74万元,负债总额425322.31万元, 净资产1728536.4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863178.94万元,占86.5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90679.80万元,占13.50%。受长期传统资产管理影响,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强,家底不清,账实不符,重采轻管现象依然存在。

 为改变现状,县政府出台了《霍山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更是落实国家过“紧日子”的具体举措。

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逐步日益重视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管理,管理办法出台当年仅资产处置环节,全县共有44家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房屋、办公设备等各类资产213156件次,资产原值11105.16万元。今后,在加强日常资产管理的同时,将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巡查巡视中发现的资产管理问题,按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实现预算一体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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