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县政协委员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建言献策,经梳理正式转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124件。至10月底,124件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了委员。从办理结果来看,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落实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24件,占比100%。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在经济建设方面。如程魁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县旅游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县政府主要从五个方面办理落实。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根据《霍山县“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构建“一环、两核、三组团”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确立打造“长三角休闲度假旅游新居地”建设目标,编制《霍山县康养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出台《霍山县扶持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霍山县加快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实施旅游兴县战略,打造全域旅游样板区的实施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助力“旅游兴县”发展战略,推进全域旅游稳健发展。二是聚焦品牌创建。霍山大峡谷漂流景区成功创建4A级景区,符桥景区成功创建3A级景区、迎驾生态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三是坚持“项目为王”。充分发挥项目主引擎作用,大力推进旅游项目招引、落地、建设和投产全周期管理。迎驾汉驰航空等项目投入运营,大别山滑雪旅游度假区、迎驾春风美酒小镇、大别山溪降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锦秀大别山旅游度假区等项目签约落地,我县已初步形成夏季避暑漂流、冬季滑雪泡温泉、四季山水相伴的全域全时旅游新格局。四是促进业态融合。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整合旅游资源,延长产业链条,释放旅游消费潜力。培育乡村旅游民宿,新增明都·花开半朵、诸佛庵艺·露营旅游民宿26家,前三季度在全市民宿“赛马”中均位列前三名。全年接待游客120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71.5亿元,分别增长16.5%、21.3%。五是完善设施配套。实施风景廊道建设,提高通景公路和乡村旅游道路等级,坚持把国家大别山风景道作为一号工程来抓,迎驾大桥至迎驾二桥连接线工程、鹿吐石铺大桥拆除重建等工程均顺利完工并通车,朱家畈至落儿岭公路、“美丽公路”一期加快建设,旅游道路更加便捷,串联各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的绿色通行网络不断优化。在风景道周边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18个,A级旅游厕所81座,旅游标识标牌108块,智慧旅游中心1个,房车营地4处,改造升级民宿、农家乐500家,不断推动全域旅游纵深发展。
下一步,县政府将深入实施旅游能级提升、大项目引领、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示范、消费促进、产业链消费链延伸、品牌传播、服务升级等“六大工程”,聚力打造全域旅游样板。
(二)在社会建设方面。如王方琪委员提出的“加快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的提案,县政府重点从三个方面办理落实。一是配优配强办学力量。近年来,先后招聘在编幼儿教师239名,编外教师68名,保育员134名,保障“两教一保”刚性需求。全县42所幼儿园,教职工与在园幼儿比1:6;全县专任教师总数536人,专任教师数与在园幼儿数比例为1:11.6。投资5978.8万元收购新育幼儿园、东湖兰庭幼儿园,新增公办园幼儿学位570个。42所幼儿园实现了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二是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出台《霍山县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将师德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表彰奖励、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绩效工资直接挂钩。制定《霍山县2022—2023年幼儿园教师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培训方案》,开展一月一期“菜单式”主题培训,提高幼儿教师保教水平。累计培训幼儿园教师360人次,园长49人,保育员230余人,保健员81人(含托育机构)三是全力保障教师待遇。出台《霍山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保障教师工资足额发放,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公开招聘编外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同工同酬,在考评及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今年秋学期幼儿园编外教师已执行新的工资标准。
(三)在文化建设方面。如汪支灵、余雪晴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霍山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提案,县政府重点从三个方面办理落实。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印发《霍山县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统筹安排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专项资金1000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保护管理。开展红色资源普查工作,摸清全县红色资源家底,同时实施项目化保护,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维修提升3处,完成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103处,县保单位维修5处,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三是加强传承弘扬。组建高素质红色讲解员、宣传员队伍4支,着力讲好霍山红色故事,组织开展文学、摄影、短视频大赛和全国著名作家采风活动,收集各类作品200余篇,创作并专场演出《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红色精神》9场,组织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相关活动3场。
(四)在政治建设方面。如王先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法律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努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的提案,县政府重点从三个方面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全县共招录公务员58人中法律类人才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10人),占招录总人数的 34.5%。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和省市律协开展的培训,完成2023年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换发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116套。二是推深做实法律援助工程。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构建县、乡、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法律援助城乡覆盖率达100%。今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764人次,受理审批法援案件44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27万元。创新开展“三聚焦、三走访、三到位”工作,获评“全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典型管理举措”“全市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被司法部、省司法厅作为典型推广。三是扎实做好涉企法律服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理规范性文件40件,予以废止或修改20条,创新“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模式,依法受理并调解成功涉企行政复议案件5件,组建专业法律团队3个,为41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16家民营企业免费提供专业法治体检,开展法治专场讲座25次,协助企业梳理风险点18个。
(五)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如刘艳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绿色美好家园”的提案,县政府重点从三个方面办理落实。一是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体推进中央、省、市层面交办问题、排查和动态排查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应于本年度销号的“1+1+N”问题已全部完成验收销号。二是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累计开展各类巡查200余次,对建筑工地下发督查单98份,涉及扬尘问题147条,检查各类经营户205家,对498辆排放不达标车辆未予通过年审,淘汰各类车辆2211辆。印发《霍山县2023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完成5个乡镇19个村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作,积极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投入1500余万元,实施了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投入500万元开展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完成14个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的地块调查,调查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土壤安全利用率100%。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好乡村建设,目前,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5000户改厕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排污单位150余家次,立案处罚案件4个,处罚金额17.77万元;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10家次,重点污染源双随机抽查21家次,特殊污染源抽查2家次,一般污染源抽查4家次,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访投诉217件,办结率均100%。完成工业污染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43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共排查企业106家次,发现问题企业9家,已全部完成整改。
因时间原因,其他已办理的提案在这里就不再一一汇报。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明责任,提高工作站位。县政府及各部门始终将办理委员提案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亲自领办,坚持把提案办理工作与县政府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惠民实事相结合,加大力度、统筹推进、科学办理。今年以来,各位副县长先后多次参加委员提案办理协商会,对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召开现场办公会等方式进行督办和协调,确保委员关心的实事能得到及时解决。
(二)坚持强沟通,提高办理质量。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县政府办在狠抓办理工作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办理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主动做好委员与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对一些反映综合性、全局性问题的提案,要求相关部门及时与委员协商沟通、征求意见、交流信息,面对面地听取意见,探讨解决途径,提高办理质量。
(三)坚持严督查,提高办理效率。坚持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会议督办与现场督办相结合,积极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调度指导,确保从交办、催办、会办、审查等各个环节始终有人办、有人管,办理工作高效有序。6月份,县政府办对各提案承办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登记、催办;7至8月份,及时掌握办理进度,梳理排查办理工作中的难点、矛盾,有针对性地指出了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期办理工作要求;9月份,对尚未办结的提案逐件清理,敦促其尽快办理落实。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县政协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县政府及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 “难点”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有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与协办单位会商不够,办理进度较慢,办理质量不够高等问题,与委员们的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问题,县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做到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