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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10-26 10:24 信息来源:霍山县政府办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受总体形势的影响,我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发生了一些变化,如逾期办证、虚假宣传、房屋质量投诉、物业管理投诉、极少数业主恶意维权等新的问题逐渐增多。同时,部分法规和部门职责也发生了变化。为了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解决新问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地发展,经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在《关于印发霍山县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霍政办〔2020〕11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的规定》(霍政办〔2023〕23号)。

二、制定意义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服务。从土地招拍挂开始,到房屋交付结束,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工程质量有保证、配套设施有落实、销售行为规范有序、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改善营商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变上访为下基层服务,通过规划、建设、销售、验收等环节的严格把关,提高商品房房屋的建设质量,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

三、起草过程

县住建局在对房地产市场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探讨,结合部分法规调整、部门职责调整、前期工作经验、当前工作实际等情况,结合《霍山县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霍政办〔2020〕11号)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2023年7月31日,县住建局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人防办、城管局等部门提供了合理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和修改。8月16日晚,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征求意见专题会,再次征集各部门意见,根据《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县委编办“三定方案”等法规、文件,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进行了修改。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明晰相关部门职责,全面推进“拿地即开工、开工即开建、交房即交证”,形成监管服务合力。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实现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交付等全过程“闭合式”监管。

(三)土地供应优先选择优质企业。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优先考虑没有项目“烂尾”、没有项目有“保交楼”任务、没有物业管理出问题、没有项目工程质量出问题的优质房企。

(四)建立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前会商制度。提前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内容进行会商,会商通过后方可提交专家评审。

(五)明确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责。负责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审批与管理工作。

(六)明确县发改委工作职责。负责商品房普通住宅价格备案、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制定、地下车位销售价格备案工作。

(七)明确县住建局工作职责。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严格预售许可审查;探索房地产项目地下车位(库)整体验收合格即可办理预售许可证。

(八)明确县市场监管局工作职责。负责商品房销售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核查处理,并函告房地产主管部门。

(九)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住宅项目联合验收和综合查验制度。建立施工建设阶段质量管控制度,建立联合验收和综合查验前的前期查验和业主开放日制度;建立第三方机构全面检查制度;建立业主开放日前多部门会商研判制度

(十)明确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和综合查验的工作职责。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和属地人民政府共同参与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专项验收。

(十一)加强交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交付管理制度,加大对擅自交付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十二)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结合县情,科学建立资金缴存、拨付使用、解除监管等审查制度;加强违规使用监管资金的惩处力度

(十三)加强商品房登记发证工作。相关部门同步配合做好分户证的办理工作鼓励实行“交房即交证”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销售登记工作。

(十四)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十五)推进“停车难”问题的解决进程。相关单位应积极探索小区“停车难”的治理办法,提高小区配套车位的使用率。

(十六)加大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力度各部门应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并处理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

(十七)加强房地产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应积极围绕报案线索,调查取证,严厉打击涉及房地产开发、施工及销售等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以商品房纠纷为名敲诈勒索、冲击机关、扰乱秩序、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目标

遏制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防范项目建设风险,保障顺利交付办证,解决反映呼声较高的问题,维护购房群众利益。

六、创新举措

将诚信管理贯穿项目报建、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由县住建局建立健全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诚信档案,进一步完善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制度,实行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依法依规加强房地产领域信用监管。

七、保障措施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房地产管理联席会议建设管理专项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由县住房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并定期召开会议,对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协调和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阶段性突出问题,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单位无法单独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房地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处理。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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