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涉外婚姻登记如何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和我省婚姻登记实际情况,目前涉外婚姻登记由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市、县(区)不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涉外婚姻登记需双方到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时国内人员需要带户口本和身份证(离婚的带上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国外人员需要带护照或签证(在有效期内)和使(领)馆认定的单身证明。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51-6560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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