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霍山县国有土地储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和《安徽省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实际工作方式的变化,结合我县工作实践情况修订并形成新《细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加强土地储备计划管理。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是指导土地储备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测算资金需求以及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的主要依据。
二、是明晰土地入库储备的标准。为保证“净地”供应,新《细则》规定由用地单位履行好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后向县政府申请方可入库储备。土地储备机构要审核入库土地的取得方式和补偿情况,理清权属关系,确保地块产权清晰。
三、是明确储备土地不动产登记管理。
四、是细化了前期开发与管护的具体规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梳理当下工作流程结合相关资料,提出归并优化构想,起草了《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2年10月5日至15日,分发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形成《细则》送审稿。
(三)合法合规性审查。此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审查,相关意见已吸收采纳。
(四)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四、主要任务(内容)
明确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负责本县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土地储备资金以及形成资产的监督管理。县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土地储备工作。规范收储环节各个流程,明确资金审核管理,加入了土壤环保场地调查等相关要求,合理有序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五、创新举措:进一步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积累建设资金、促进城乡发展。
六、保障措施: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霍山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解读人:吴正贵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5038096
电子邮箱:8359665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