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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7-18 14:57 信息来源:霍山县卫健委  字体:[  ]

尊敬的舒明凤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山区乡镇卫生院人员调动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活力,2018年,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印发了《关于印了霍山县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考核等机制。文件规定:建立县乡村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互动机制。在县域医共体内建立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互联互动工作机制,县级公立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脱岗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连续满1年,每月不少于22天,结合职称评聘政策要求,优先安排拟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到基层服务,否则不予办理职称评聘。乡镇卫生院每年分期选派人员脱产到村卫生室工作不少于2个月,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22天,到村脱产工作经历作为晋升中、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同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长期在乡镇工作、且具备一定执(从)业资质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安排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建立边远乡镇卫生院岗位津贴补贴政策。按照省医改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精神,建立边远乡镇卫生院岗位激励制度,由县财政安排资金,为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职工发放山区津贴。

20237月,霍山县医共体总院成立,实行“一院三集团”管理模式。729日,霍山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将县医院、县中医院和17家乡镇卫生院分别设置的岗位,调整为由县医共体总院统一设置岗位,由县卫健委、县医共体总院制定岗位统筹管理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加强人事绩效管理,根据医共体建设和各医疗机构业务开展需求,对医共体内人员统一调配、统筹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对县医共体总院各医疗机构股级干部予以任免、调整;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和考评体系,优先向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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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负责人:葛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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