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一)省局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分配情况:2023年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安排我县水库移民后扶资金9621.53万元,其中:移民直补资金1903.53万元,后扶项目资金7718万元(第一批后扶项目资金5079万元,第二批后扶项目资金2639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根据省级下达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目标,结合我县移民人数及库区建设情况,按照省局绩效目标要求完成我县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绩效目标任务。(1)完成数量指标:资金直补受益移民31699人,移民美丽家园项目41个,产业发展项目30个,就业创业能力培训项目1个。(2)完成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100%。(3)完成时效指标: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100%;截止2024年3月31日,项目资金完成率91.15%。(4)完成成本指标: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100%;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为100%。(5)经济效益指标: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7元;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2.1%。(6)社会效益指标: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608人。(7)生态效益指标:建成美丽移民村5个,项目受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78个。(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100%;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100%。(9)可持续影响指标:已建工程项目良性运行比例100%。
(二)县级计划申报审批和绩效目标情况
1.计划申报审批。(计划申报、计划审批、资金分配区域和因素、资金支出方向等)①计划申报和审批:2023年省水库移民管理局下达我县移民后扶项目资金合计7718万元,我县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后,按照移民后扶人口及项目绩效情况为主要因素将资金分配到相关移民乡镇,移民乡镇、村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基础上,在十四五项目规划中科学选取项目。经过勘察设计、现场调研后,由省市审核备案后,将批复下达至乡镇,由乡镇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方式、保障措施等。②资金分配因素、区域及支出方向:我县根据各乡镇移民后扶人口及项目绩效情况安排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美丽家园建设和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等方面。
2.绩效目标。2023年我县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与乡村振兴工作紧密结合,以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为抓手,建立完善促进经济发展、移民增收、生态改善、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通过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的实施,在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扶持项目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扶持水库移民不断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实现安居乐业,不断提高水库移民产业发展组织化水平,促进移民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水库移民产业发展新格局。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对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县水库移民管理局联合相关单位成立了自评联合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自评方案,印制了自评表。
(二)组织过程:2024年6月3-7日通过电话调查、查看财务收支会计资料以及项目建设地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了自评活动,重点了解移民群众满意度、后扶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完成数量和质量等。
(三)分析评价:经调查,2023年度我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按质、按量实施,均达到质量目标,项目扶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全年大多数指标都达到100%。
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12月2日,根据《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移民资金计划的通知》(皖水移〔2022〕27号)文件规定,省级提前下达我县移民后扶直补资金1903.53万元,实际发放移民直补资金1902.12万元,我县按要求在2023年4月30日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根据《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皖水移〔2022〕26号)和《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皖水移〔2023〕12号)文件规定,下达我县第一批后扶项目资金5079万元,第二批后扶项目资金2639万元,我县分别在2022年12月28日和2023年7月25日将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到各乡镇,合计金额7718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我县移民直补资金打卡发放1902.12万元,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100%;后扶项目投资7718万元,截止2023年3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8770.43万元,项目资金完成率91.15%。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县印发《霍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霍水移〔2019〕2号),从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经济和社会效益、资金报账和使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2023年度实施完成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在项目建设与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以及实施程序和操作流程方面基本符合《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与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后扶项目报账制管理规定和国库支付管理规定执行,由县财政局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虚报等违规现象。同时,我县于2023年11月13日已制定出台了《霍山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霍水移〔2023〕31号)文件,建立健全后扶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在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生产扶持项目的确定、实施、项目收益、资产确权、利益联结、后期监管等内容,确保后扶项目充分发挥最大效益。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完成数量指标。①2023年我县完成31699人直补资金1902.12万元的发放任务,完成率100%。②完成移民美丽家园项目41个,完成率100%。③完成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26个,完成率89%。④完成1个就业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完成213人次的培训任务,完成率100%。
(2)完成质量指标。所有竣工的后扶项目,由村理事会或施工单位进行自验,村委会进行初验,乡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在乡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报请县水库移民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检测单位和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均达到质量目标,按质、按量实施完成。我县验收项目个数68个,占已完工项目的100%,验收合格率100%。
(3)完成时效指标。①2023年4月30日发放直补资金1902.12万元,全年共完成31699人直补资金1902.12万元的发放任务,发放率100%。②截止2023年底,支出项目资金6547.45万元,资金支付占全年总资金量的84.8%,资金支付率84.8%。③截止2024年3月31日,全县支出项目资金6868.31万元,占2023年全年总资金量的88.9%,资金支付率88.9%。
(4)完成成本指标。①直补资金标准按照移民每人每年600元标准进行发放,符合率100%。②项目支出均控制在批复的预算范围内,比例达100%,没有超出批复投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①2023年我县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85元,较2022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18元,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7元,达到任务指标值。②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2.1%。
(2)社会效益分析。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人):2023年增加达到我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608人。
(3)生态效益分析。通过后扶项目的实施,优化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有效的提高了移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改善了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和库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①建成美丽移民村5个。②项目收益移民村78个。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①我县通过开展调研、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统计,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为100%,满意度达到任务指标值。②2023年全县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0起。③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100%。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我县极少数移民后扶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导致少数项目资金拨付迟缓,造成绩效目标未全部完成。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调研论证,提高项目论证的科学性。项目批复前,组织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了解掌握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后期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大项目实施调度,推动项目快速实施。实行移民项目“月调度、季督察”制度,定期调度全县后扶项目实施进度,每月通报各乡镇后扶项目实施情况,适时对后进单位进行约谈,推动项目快速实施。三是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竣工后,在建设单位自验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进一步简化移民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加快资金支付,提高移民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评价结论
根据《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表》,我县2023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绩效自评99.01分,其中:项目决策分值(资金分配)6分,自评得6分;项目管理分值34分,自评得34分;项目产出指标分值44分,自评得43.99分;项目效益指标分值12分,自评得12分;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3分,自评得3分。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对于绩效评价结果,我县拟对各移民乡镇开展结果运用,在资金计划方面予以体现。
公开情况。对于绩效评价结果,我县拟依据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扶政策实施以来,我县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移民人均收入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政策实施效果显著,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做好移民后扶工作进一步打下扎实基础。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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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名称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 |||||||||
主管部门 | 安徽省发改委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A) |
全年执行数 (B) |
分值 | 执行率 (B/A×100%)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9621.53 | 9621.53 | 8770.43 | 10 | 91.5 | 9.9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9621.53 | 9621.53 | 8770.43 | - | ||||||
地方财政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分值 (40) |
得分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科学 | 5 | 5 | 无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 | 5 | 5 | 无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5 | 5 | 无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5 | 5 | 无 | ||||||
执行准确性 | 准确 | 5 | 5 | 无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有效 | 5 | 5 | 无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尽责 | 5 | 5 | 无 | ||||||
政策目标实现情况 | 实现 | 5 | 5 | 无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直补资金发放,完成项目资金分配及完成项目建设方拨付项目资金 | 完成直补资金发放,完成项目资金分配及完成项目建设方拨付项目资金 | |||||||||
管理工作 | 项目管理 | 34 | 监督检查 | 5 | 指标1: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 | 5 | / | 5 | 监督检查意见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 |
指标2:监测评估工作(省绩效删除指标与指标1一并评价) | 0 | / | 0 | |||||||
信息统计 | 4 | 指标1:信息统计工作(综合处) | 2 | / | 2 | 是否按规定开展后期扶持实施情况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填报内容是否完整,信息系统数据是否及时更新 | ||||
指标2:材料报送 | 2 | / | 2 | 是否按要求按时报送各种材料,后期扶持工作是否受到省部级以上媒体或简报宣传 | ||||||
绩效管理 | 6 | 指标1:填报质量 | 3 | / | 3 | 绩效指标填报是否准确、完整 | ||||
指标2:报送时效性 | 3 | / | 3 |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和自评材料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45 | 数量指标 | 24 | 指标1:后期扶持受益移民人口(人)(省绩效删除指标) | 资金直补方式、两者结合方式、项目扶持的移民人数 | ||||
指标2:避险解困移民(人)(省绩效删除指标) | 24(根据各省中央资金分项投资所占权重分配各指标分值) | 实施避险解困搬迁的移民人数 | ||||||||
指标3:移民美丽家园项目(个) | 41 | 41 | 10 | 美丽家园类(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等)项目个数 | ||||||
指标4:产业发展项目(个) | 31 | 29 | 9 | 产业发展类项目个数 | ||||||
指标5: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个) | 农业基础设施类项目个数 | |||||||||
指标6:培训移民劳动力(人次) | 0 | 0 | 4 | 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等方式培训的移民劳动力人次 | ||||||
指标7:其他项目(个) | 不在上述类别范围内的项目个数 | |||||||||
质量指标 | 4 | 指标1:培训合格率(%) | 4(根据各省中央资金分项投资所占权重分配各指标分值) | 100% | 100% | 2 | 培训合格的移民劳动力人次/完成培训的移民劳动力人次×100% | |||
指标2:项目(不含移民培训)验收合格率(%)(完工项目验收率) | 100% | 100% | 2 | 验收合格的项目个数/已经完工的项目个数×100%,不含移民培训项目个数 | ||||||
时效指标 | 15 | 指标1:直补资金按时发放率(%) | 1 | 100% | 100% | 1 | 按时发放的直补资金额/实际发放直补资金额×100% | |||
指标2:截至2021年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7 | 80% | 86% | 7 | 截至2022年底,项目资金完成额(包括实际支付工程款、应付质保金等)/项目资金预算额×100% | |||||
指标3:截至2022年3月底,项目资金完成率(%) | 7 | 95% | 92% | 6.7 | 截至2022年3月底,项目资金完成额(包括实际支付工程款、应付质保金等)/项目资金预算额×100%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45 | 成本指标 | 2 | 指标1:直补资金标准符合率(%)(省绩效删除指标) | 0 | 100% | 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的直补人数/实际发放的直补人数×100% | ||
指标2: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的项目比例(%) | 2 | 100% | 100% | 2 | 控制在批复的预算内的项目个数/已完成支付的预算项目总个数×100% | |||||
……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绩效目标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指标解释 |
绩效指标 | 效益指标 | 12 | 经济效益 | 4 | 指标1:增加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 | 2683 | 2683 | 2 | 2022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指标2:提高移民收入占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比例(%) | 2 | 3% | 3% | 2 | (2021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2020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 | |||||
社会效益 | 0 | 指标1:增加达到当地县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移民人口(人)(省绩效删除指标) | 0 | 2021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县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的人数-2020年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县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的人数 | ||||||
生态效益 | 6 | 指标1: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6(根据各省中央资金分项投资所占权重分配各指标分值) | 4 | 4 | 4 | 完成美丽移民村建设任务的移民村个数 | |||
指标2:项目扶持受益移民村(不含建成美丽移民村)(个) | 75 | 75 | 3 | 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移民村(除建成的美丽移民村外)个数 | ||||||
可持续影响 | 2 | 指标1:已建工程项目良性运行比例(%) | 2 | 100% | 100% | 2 | 良性运行项目个数/已验收项目个数×100% | |||
满意度 | 3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3 | 指标1:移民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满意度(%) | 1 | ≥80% | 100% | 1 | 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表示满意的移民人数占比 | |
指标2:与后期扶持有关的非正常进京越级上访事件(起) | 1 | 0 | 0 | 1 | 发生信访人以进京的方式进行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的上访事件次数 | |||||
指标3: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 | 1 | 100% | 100% | 1 | 中央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的个数/中央交办的信访事项总个数×100% | |||||
自评分合计 | 60 | #VALUE! | 100 | 99.7 | ||||||
填表说明: 1.本表为省级绩效自评表,市县自评表由省级部门参考本表制定。 2.本表考核的中央资金,即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跨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和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地方资金,指地方移民资金,包括库区基金和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金。地方资金和其他资金,与中央资金打捆下达到市县的,一并纳入本次考核范围;未打捆下达的地方资金和其他资金,不纳入评价范围。以上情况需在自评报告中予以说明,且产出和效益指标需与考核的资金总量相匹配。此外,各类资金的分项资金应与总量完全闭合。 3.评价截至时限统一为2022年3月底,特别说明的指标除外。 4.产出数量指标,2021年度中央资金投入的避险解困搬迁项目、移民美丽家园项目、生产开发及配套设施项目、其他类项目,需达到完工进度才可按照全部完成填报产出数量完成值,移民培训项目需完成培训后才可按照全部完成填报。 5.产出时效指标,以财政部门会计数据和凭证为依据,其中项目资金完成率考核中央资金完成情况,地方资金和其他资金与中央资金打捆下达和使用,且统一进行会计核算的,一并纳入考核范围。 6.所有分项和汇总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7.根据中央下达的资金和省级分解的计划任务,应填未填相应三级指标的,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