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落实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发展和创新高地的行动方案责任清单
类别 |
序号 |
市方案内容 |
牵 头 县领导 |
牵头单位 及责任人 |
配合单位 |
备注 |
一、 招揽领军人才 |
1 |
瞄准国内外科技前沿,积极引进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对能实现成果转化并推动产业发展的科学家及团队实行“一事一议”。 |
副县长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科技创新工作 领导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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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聚焦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大力引进培育拥有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领军人才,对引进的A、B、C、D类人才,在六安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200万元、140万元、80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在我市租住商品房的,给予3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按照20000元/月、10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发放生活补贴。以上各项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
副县长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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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年遴选1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特支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每名领军人才一次性20万元支持经费。专项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优先推荐申报省“特支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
县委常委、 组织部部长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 县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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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揽领军人才 |
4 |
坚持“人才+项目”模式,每年遴选设立5个左右产业创新团队,对成功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配套生活奖励。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 县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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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获批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科技创新工作 领导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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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入选国家重点引才计划、省重点引才计划的,在省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科技经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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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引进的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且纳税10万元以上,以企业实付薪酬50%的比例、每人最高50万元的标准奖补企业。通过猎头机构引进的,按照猎头服务费的60%、最高20万元补贴企业。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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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强技能匠才 |
8 |
企业职工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分别给予5000元、3500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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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技能人才在我市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和5万元奖励。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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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技能人才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在国家、省奖励之外,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8000元、6000元、2000元奖励;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行业、专项职业技能大赛或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获得金牌或第1名的选手,给予5000元奖励。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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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每两年评选20名“皖西杰出工匠”、100名“技术能手”,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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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强技能匠才 |
12 |
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首席技师”评选表彰活动,对在2年聘任期内的首席技师,给予每人600元/月奖励。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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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支持企业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按企业支付给职业院校培训费用的60%给予企业补助,每人最高补助6000元/年,最长补助2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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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市级技术能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企业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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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业成功设立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8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获得省级以上成果评鉴奖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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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集聚青年俊才 |
16 |
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省奖励之外,给予每人15万元/年生活补助,补助2年。博士毕业于全球排名前100海外高校的按照30万元/年标准执行,出站后留在六安企业工作的可享受六安市高层次人才待遇。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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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全日制高校本科、全日制高职院校或其它院校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六安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按照4万元、3万元、2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或给予400元/月、300元/月、300元/月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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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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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实施“小荷才露尖尖角”青年计划,每年评选10个在全市产业发展中起到战略性、决定性、关键性作用的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人社局 团县委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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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集聚青年俊才 |
20 |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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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参加就业见习,按照每人不低于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最长补助1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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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鼓励重点产业企业引进人才,每引进1名博士、急需紧缺硕士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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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鼓励院校推荐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在六安企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本科生2000元/人、专科生800元/人、中等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学校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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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回引在外人才 |
24 |
推深做实“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工程,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建立“鸿雁回归”服务工作站、高校人才工作站,吸引更多在外人才投资家乡、发展家乡。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委组织部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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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发挥六安籍在外人才优势,强化商协会、校友会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开展“百名企业家六安行”、“院士专家回乡行”等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吸引在外人才返乡创新创业。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投资创业中心 县科技经信局 县工商联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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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实施“雏雁有约”计划,重点关注每年高考前1000名毕业生,加强与其联系,定期组织走进家乡,参观考察。 |
副县长 包文婧 |
县教育局 王 飞 |
县关工委 各乡镇 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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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完善六安籍在外人才库,聘请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六安籍优秀在外人才,担任“招才大使”“招才顾问”,宣传推介六安发展环境和人才政策。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直各单位 各乡镇 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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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培育乡村振兴人才 |
28 |
实施“乡编村用”引才举措,统筹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派驻村(社区)培养使用,投身乡村振兴。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任继鸿 |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县民政局 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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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制定乡村振兴人才评审实施办法,打破学历、论文、奖项、年龄等条件限制,每年评定1000名左右乡村振兴技术人员,给予每人最高2000元一次性补贴。 |
副县长 李文龙 |
县农业农村局 石爱武 |
县人社局 各乡镇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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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队伍建设,对通过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分别给予每人20000元、7000元、2000元一次性补助。 |
包文婧 |
县文旅局 赵 刚 |
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县中药产业发展中心 各乡镇 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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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培养壮大专业化电商主播人才队伍,直播达人为我市企业年带货金额超5000万、3000万的,分别认定为C类、D类高层次人才。 |
鲍耿磊 |
县商务局 魏正柱 |
各乡镇 县经济开发区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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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
32 |
鼓励企业上市发展,A股上市公司上年度市值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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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鼓励企业以专注铸专长,对新认定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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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新增总投资超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项目或产值超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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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鼓励企业提升纳税贡献度,上年度实缴税收达到15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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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 |
36 |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上三个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总额达到20亿元、15亿元、5亿元、3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分别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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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鼓励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入,产业项目上三个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60亿元、30亿元、2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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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鼓励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发展,对最近一轮实际融资分别达到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且投后估值分别达到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分别认定为A、B、C类高层次人才。 |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李传江 |
县金融服务中心 刘大春 |
县科技经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 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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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鼓励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对A、B、C、D类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100人、80人、60人、40人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可分别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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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加大创新创业扶持 |
40 |
每年发布“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揭榜选题,对承担国家、省级制造业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的人才团队,最高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组 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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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对新建备案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有效期满考核优秀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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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强博士后联合体建设,每年吸引20名以上博士后来六安创新创业。支持企业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博士驿站,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成立“1所院校指导1个产业,联结N个企业经营主体”的乡村振兴人才联盟。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委组织部 县科技经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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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高层次人才来六安创办企业,由企业注册地县区、市开发区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供其使用,3年内免收租金。创办、领办属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按照税收贡献、专利发明等情况,给予50-100万元创业补助,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贷款。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经济开发区 县市场监管局 县人社局 县税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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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2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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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
45 |
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动态更新六安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和重点产业企业库,在人才评价中将薪酬水平、工作履历等作为人才层次认定、待遇兑现的主要依据。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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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企业聘评的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可直接转评为相应的高级工程师。对获得省级以上技能荣誉的高技能人才,世界级、国家级大赛奖项的选手,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录用到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任教。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教育局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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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扩大企业人才评价自主权,授权产业联盟、龙头和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工程技术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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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实施“政府录用、企业使用”三年行动计划,引进1000名高校理工科专业毕业生,培育一批“四懂三会”型干部。制定市直机关公务员调任规程,拓宽事业单位人才成长通道。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委编办 县科技经信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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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
49 |
对采取顾问指导、挂职兼职、项目合作、退休特聘等方式柔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用人单位,按计税报酬的20%、最高20万元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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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重点产业企业兼职担任科技副总经理,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带来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副总经理,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
王 翔 |
县科技经信局 李永海 |
县科技创新工作领导组 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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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引进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院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经济开发区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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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设立人才伯乐奖,实行机构荐才、校友会荐才、以才荐才等机制,对成功推荐高层次人才的机构或人才最高给予20万元荐才奖励。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教育局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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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优化人才服务 |
53 |
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投资规模达亿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可根据本人意愿,为其子女、(外)孙子女提供任意学校就读。投资规模亿元以下的职业经理人,为其子女、(外)孙子女安排就近学校就读。 |
包文婧 |
县教育局 王 飞 |
县人社局 县投资创业中心 县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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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企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人员纳入干部医疗保健范围,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
包文婧 |
县医保局 郑 浩 |
县人社局 县卫健委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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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来我市就业的,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优先安置工作。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人社局 县科技经信局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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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优化人才“一站式”服务,搭建“互联网+企业+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人才港”等载体。简化高层次人才认定程序,探索“免申即享”,有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之一的即可认定为全职引进。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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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加强组织保障 |
57 |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压紧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强化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推动人才工作落地见效。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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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设立党委人才工作专门机构,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规定,增加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人员编制。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县科技经信局 县财政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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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建立人才发展专项投入机制,本政策涉及资金,从市县财政资金、人才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市县分级承担。定期组织开展人才经费使用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李传江 |
县财政局 李运成 |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科技经信局 县文旅局 县商务局 县金融服务中心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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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常态化开展人才政策效能研判,根据需要及时完善、调整或清理。科学设置综合考核人才工作指标,将人才引进纳入“季度赛马”,强化结果运用。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科技经信局 县人社局 县经济开发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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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还在执行的其他人才政策 |
61 |
加大对本科及以上大学生的引进、储备力度。从2017年开始,对毕业五年内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民营企业或市、县区所属国有企业稳定就业的,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20000元住房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住建局 县财政局 各乡镇 经济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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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科技经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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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人才强县战略中继续执行的人才政策 |
63 |
探索建立“人才贷”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融资给予优惠利率贷款。 |
李传江 |
县金融服务中心 刘大春 |
县科技经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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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加大对霍山英才协会各地分会组建支持力度,每年给予50万元资金用于统筹支持各分会开展“双招双引”、“高校行”等活动。 |
翁金成 |
县委组织部 吕庆明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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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学习深造,取得与从事岗位相匹配的博士、硕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2万、1万元奖励补助。 |
鲍耿磊 |
县人社局 邓贤炳 |
县委组织部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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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1.我县严格执行《六安市关于加快打造区域性人才发展和创新高地的行动方案》(六人才〔2023〕5号)文件,
从2023年8月28日起,我县《关于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意见》(霍发〔2022〕7号)、《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高技能人才在霍山就业创业支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霍发〔2021〕15号)等文件中与六人才〔2023〕5号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市级文件为准。
2.本政策适用范围为霍山县域,实施期间,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3.2023年11月1日前申报人才政策奖补已受理尚未兑付的,按原政策规定及时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