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帮扶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和选派帮扶工作,压实帮扶责任,实化帮扶举措,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共同磋商,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单位包村”工作机制
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县直单位与定点帮扶村结对关系总体稳定,帮扶单位要持续从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支持定点帮扶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涉及机构和人员调整变动的帮扶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职能优势,及时跟进帮扶到村,组织干部包保到户,确保结对帮扶工作不断档、可持续。“单位包村”主要职责有:
(一)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深入帮扶村调研至少1次,召开走访座谈会,研究推进包村帮扶工作。分管负责同志每季度到帮扶村调研考察,现场研究解决问题不少于1次。
(二)将“单位包村”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对实地调研发现的问题和需求在专班会议上研究,形成可行方案反馈到村。
(三)发挥政策、资金、项目等优势,帮助帮扶村推进产业发展、“双基”建设、扶贫(衔接)资产管理运营,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四)指导帮扶村通过党建促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文明新风,全面推动“五大振兴”任务落实。
(五)建立本单位“双包”工作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帮扶业务培训,严格帮扶联系人管理,督促帮扶责任落实。
(六)关心支持本单位选派干部,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与选派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保障他们选派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七)每年年初同帮扶村“两委”共同协商,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年终对年度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二、进一步强化“干部包户”工作机制
原则上保持帮扶联系人与现有帮扶对象结对关系不变,继续开展常态化联系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其个人帮扶对象调整到新任职单位;对省直、市直整体撤出的单位,原帮扶结对户原则上由乡镇和县直定点帮扶单位协调调整。对因病、因工作调动、因退休等无法履行帮扶责任的,单位内部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无遗漏。“干部包户”主要职责有:
(一)对于稳定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由村“两委”、驻村干部作为帮扶联系人,不再安排入户走访,但需掌握收入支出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家庭突发事故、实际需求和突发困难等。
(二)熟悉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帮扶责任人对其他脱贫户至少每季度开展走访或联系1次,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至少每月开展走访或联系1次,全面掌握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协助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及时了解、帮助解决或向乡镇、村及相关部门反映帮扶对象的实际需求与困难,鼓励安排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一名帮扶责任人联系帮扶其他脱贫户不超过5户,联系帮扶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不超过2户。
(三)加强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会商,根据帮扶对象的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真实意愿,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措施”。
(四)主动给帮扶对象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帮助其发展产业、促进就业、自主创业,增加家庭收入,增强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及时了解帮扶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产业发展、家庭收入、享受政策和重大变化等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帮扶对象加强监测预警,及时与村做好对接,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救助措施,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七)对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户基础信息、调整帮扶计划,确保家庭信息和帮扶措施准确、符合实际。
(八)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帮扶对象的满意度,提升帮扶工作实际效果。
三、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安徽省选派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24〕12号)规定,在乡镇党委领导下,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团结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建强村党组织、强化监测帮扶、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驻村帮扶主要职责有:
(一)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每月至少组织工作队和村“两委”开展一次集中学习。
(二)牵头制定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任期工作计划,对年度(任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并上报有关调研报告和经验做法等。
(三)加强村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是党员的选派干部组织关系要及时转接到选派村,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每月至少组织或参加一次支部会议、主题党日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评为“优秀”党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驻村第一书记全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每月至少与工作队员和村“两委”干部开展1次谈心谈话。
(四)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回村发展创业。切实解决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难找难选、后继乏人等问题,帮助培育储备1至2名成熟可用的年轻的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和村级后备干部,为下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做足人员准备。每两年至少发展一名年轻党员,任期内至少新培育1个新型经营主体、引进企业和人才各1个。
(五)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每年进组入户率要达到100%,每月走访村民组和农户数不低于组户总数的15%。
(六)加强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任期内至少帮助村发展或新增1个主导产业,主导产业规模不少于200亩,村集体经济收益至少增长20%,村民人均纯收入至少增长10%。
(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帮助有条件的村建设村史馆、乡村振兴展示馆或霍货有名旗舰店,培育乡村治理党建品牌,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等。
(八)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协调做好帮扶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群众对当前生活、帮扶成效和农村“双基”建设满意度要达到100%。
(九)配合“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落实,争取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帮扶,改善村级“双基”建设水平。每年至少帮助村解决1-2件急难愁盼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直各单位要将定点帮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直接抓,确定专门股室和经办人员具体抓。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定点帮扶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村“两委”和驻村干部工作汇报,帮扶资金、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定点帮扶村共同协商确定,确保帮扶工作不断线,推动帮扶举措和工作体系平稳过渡。
(二)加强考核管理。开展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评价,主要评价帮扶单位落实定点帮扶责任,帮助定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效、创新情况。对选派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共性考核与个性考核相结合,确保考准考实。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未按要求组织“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以及选派帮扶工作,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纪律不严、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县直帮扶(选派)单位或个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选派干部被召回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对派出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选派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附件:霍山县定点帮扶工作“单位包村”一览表
2024年7月21日
附件
霍山县直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单位包村”一览表
乡镇 |
行政村 |
类型 |
县直帮扶单位 |
大化坪镇 |
百家山村 |
脱贫村 |
霍山二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县卫健委 |
大化坪村 |
脱贫村 |
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大别山水投公司、大别山矿产公司 |
|
青枫岭村 |
脱贫村 |
县林业局、中国银行霍山县支行 |
|
王家河村 |
脱贫村 |
县民政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妇幼保健院 |
|
舞旗河村 |
脱贫村 |
县司法局、县委老干部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汪良村 |
其他类型村 |
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县民政局 |
|
单龙寺镇 |
单龙寺村 |
脱贫村 |
县科技经信局、县委史志室、中国电信霍山公司 |
双龙村 |
脱贫村 |
县交运局、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
|
迎水庵村 |
脱贫村 |
县总工会、农业银行霍山县支行 |
|
但家庙镇 |
胡大桥村 |
脱贫村 |
县文旅局、县信访局、徽商银行霍山县支行 |
东西溪乡 |
桃李河村 |
脱贫村 |
县教育局、霍山中学、霍山职高 |
西溪社区 |
脱贫村 |
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中心、农发行霍山县支 |
|
杨树口村 |
脱贫村 |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县交警大队 |
|
余家畈村 |
脱贫村 |
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医保局、县林业局 |
|
佛子岭镇 |
留驾园村 |
脱贫村 |
县委组织部、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分局、县林业局 |
长岭村 |
脱贫村 |
县乡村振兴中心、县委党校、县应急管理局 |
|
佛子岭镇 |
高岭村 |
其他类型村 |
县农机服务中心、县交运局 |
黑石渡镇 |
杜家冲村 |
脱贫村 |
县发改委、邮储银行霍山县支行、大别山乡村 |
柳树店村 |
脱贫村 |
县妇联、县人大办、县发改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工商联 |
|
衡山镇 |
牛角冲村 |
脱贫村 |
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县疾控中心 |
落儿岭镇 |
太子庙村 |
脱贫村 |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残联、中国建行霍山支行 |
漫水河镇 |
陈家畈村 |
脱贫村 |
县商务局、工商银行霍山县支行 |
径树林村 |
脱贫村 |
县公安局、县人大办、霍山金融监管支局 |
|
平田村 |
脱贫村 |
县医院、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县中医院 |
|
万家山村 |
脱贫村 |
县应急局、县中医院 |
|
歇马台村 |
脱贫村 |
县卫健委、县妇幼保健院、县公安局 |
|
磨子潭镇 |
白水畈村 |
脱贫村 |
县城管局、县乡村振兴中心 |
东流河村 |
脱贫村 |
县审计局、县投资创业中心、县统计局 |
|
胡家河村 |
脱贫村 |
县科技经信局、县水务局、县科协、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文旅局 |
|
上土市镇 |
禅堂村 |
脱贫村 |
县水务局、县税务局、县委办 |
陡沙河村 |
脱贫村 |
县委办、县妇联、县督查室 |
|
龙金村 |
脱贫村 |
县文旅局、县新华书店 |
|
上土市村 |
脱贫村 |
县财政局、县数据局、霍山联合村镇银行、工行霍山支行 |
|
江子河村 |
其他类型村 |
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 |
|
太平畈乡 |
蔡家畈村 |
脱贫村 |
县住建局、安广网络霍山公司 |
高山铺村 |
脱贫村 |
县检察院、县审计局 |
|
耿家坊村 |
脱贫村 |
县砂石服务中心、人保财险霍山公司、霍山中学 |
|
洪峰村 |
脱贫村 |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中药产业发展 |
|
蔡家河村 |
其他类型村 |
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局 |
|
太阳乡 |
船仓村 |
脱贫村 |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邮政公司 |
金竹坪村 |
脱贫村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统战部、县农商行 |
|
太阳村 |
脱贫村 |
县市场监管局、中国移动霍山公司、县烟草专卖局 |
|
下符桥镇 |
庙岗集村 |
脱贫村 |
县供销社、县农机服务中心、县政府办 |
与儿街镇 |
凡冲村 |
脱贫村 |
县委政法委、县法院、中国联通霍山公司 |
真龙地村 |
脱贫村 |
大别山国投公司、县供电公司、县政协办 |
|
鸟观嘴村 |
其他类型村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住建局 |
|
诸佛庵镇 |
上谷村 |
脱贫村 |
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社、县人防办、人寿财险霍山公司 |
桃源河村 |
脱贫村 |
县政协办、县文旅局、县委编办、县红十字协 |
|
大干涧村 |
其他类型村 |
县数据局、县水务局 |
|
狮山村 |
其他类型村 |
县人社局、县文联、大别山文旅投公司 |
备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帮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