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公指〔2024〕39号
霍山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4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汪正水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创建“反诈主题公园”“无诈示范小区”的建议》(提案第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暨省、市联席办部署,要求县(区)在主城区和各乡镇中心村、街道开展“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社区”(以下简称“无诈社区”)创建活动。您提出的创建“反诈主题公园”“无诈示范小区”是创建“无诈社区”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县政府副县长、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县公安局局长汪海波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要求县公安局由分管副局长牵头,刑侦大队负责,立即开展调研,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将相关创建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力争2024年底完成。我局刑侦大队在走访城管、住建、文明创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霍山县“无诈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任务,统筹安排。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电信诈骗案件“零发案”为目标,以预防宣传为重点,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做到“宣传好”,不让辖区群众上当受骗;“管得住”,不让辖区群众参与犯罪;“守得牢”,不让辖区有诈骗窝点,有效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创建范围是全县主城区所有社区和各乡镇中心村、街道。创建时间自2024年初至年底。创建标准是,本年度社区内未发生电信网络诈骗警情;本年度社区内无电信网络诈骗窝点且社区内无重点人员稳控不力情形。创建方式是,实行“一年一评”和“等级评价”制度,对自“无诈社区”创建方案下发后,符合上述创建标准的社区授予“四星无诈社区”荣誉称号;对全年符合上述创建标准的社区授予“五星无诈社区”荣誉称号。
三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开展“无诈社区”创建工作中,为推进“反诈主题公园”“无诈示范小区”创建,我局决定先行在县主城区选取文峰公园和名邦中央公馆小区作为示范基地,开展上述两类创建活动。在公园、小区醒目位置设置宣传电信诈骗犯罪的固定设施、标语横幅、LED显示屏、文创广告等反诈宣传元素,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形成常态化宣传氛围。
以上创建“无诈社区”暨“反诈主题公园”“无诈示范小区”工作,经测算共需资金约20万元,须报县政府拨款建设。当前,我局暨县联席办正在积极汇报、落实资金,争取早日付诸实施,力争年底完成创建“反诈主题公园”“无诈示范小区”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创建“无诈社区”工作。
承办单位负责人:汪海波
承办责任人:王 建
联系电话:18860495269
霍山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2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霍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24年7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