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公指〔2024〕38号
霍山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
第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余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电动三轮、四轮车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的建议》(提案第8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强化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2024年以来,按照县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工作建议,我县各乡镇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至目前全县共摸排登记发放编号、亮尾的三四轮电动车6700余辆。摸排工作中,对老年群体驾乘三四轮电动车人员进行集中或入户宣传教育,通过农村大喇叭、村民议事厅微信群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同时,加大路面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雪亮工程平台对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进行分析研判查缉。此外,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城区三四轮电动车销售点进行排查,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车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3C强制认证、是否有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否有合格证、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和非法改装电动车等情况,督促电动车经营户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销售管控。
目前,电动三四轮车因客观因素以及车辆属性定性问题,并不能完全参照机动车管理办法。县交通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机制,做好下列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加强三四轮电动车规范管理和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落实乡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协同共治。
二是加强路面执法。通过视频监控、路面查缉等多种方式,加大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查处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督促各乡镇要用好农村劝导员,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三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的劝阻力度。同时,依托乡村大喇叭、乡镇微信群、乡村宣传栏、中小学交通安全第一课等平台,加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
四是加大督导检查。我局交管大队将按照县交通联席会议部署,加大对各乡镇开展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督促各乡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承办单位负责人:汪海波
承办责任人:叶其卫
联系电话:18860495193
霍山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5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霍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24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