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2023年度霍山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和县文化旅游局、民政局、人社局、乡村振兴中心4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同时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实施了霍山县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资金、科技创新资金、“老有所养”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力克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强化财政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民生、促发展、防风险,预算执行总体较好,财政运行好于预期,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审计也发现2023年度预算编制、执行、一般性支出管理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预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项目建设监管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20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26750万元,增长4.70%;非税收入61456万元,增长29.40%),加:上级补助收入223423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081万元,调入资金55841万元,收入合计50855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438万元,增长5.30%。加:上解支出5773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593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万元,支出合计458347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020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41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33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5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429万元),下降52.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87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896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9006万元,调入资金9447万元,收入合计2285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76.10%。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254万元,支出合计21116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738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841万元,为预算的2783.70%,占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35.50%,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5841万元,支出合计55841万元。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5706万元,为年初预算142049万元的109.60%,较上年决算137548万元增长13.20%,上年结转收入71029万元,收入合计2267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5368万元,为年初预算126833万元的106.70%,较上年决算120085万元同比增长12.70%。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203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136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 部分预算编制不精准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不精准。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不精准。
2. 17个单位和部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314.07万元未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
3. 部分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
(1)2023年,预算一体化平台显示有43项指标合计金额4954.61万元,因项目进度等原因其预算执行率均为0,于年末结转下年使用。
(2)2022年,县预算安排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专项资金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67.19%;2023年预算继续安排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8.50%。
(二)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本次对县文化旅游局、民政局、人社局、乡村振兴中心4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现场审计;采用大数据分析方式对县直93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全覆盖;对涉农、涉困等民生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 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问题仍然存在
(1)县民政局彩票公益金277.4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县民政局固定资产采购6.03万元未编制预算。
(3)县文旅局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319万元,“送戏进万村”、“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快乐健身行动”等政府采购项目 221.32万元,年初未编制预算。
(4)县人社局2023年就业专项资金预算2344.52万元,未具体到项目。
2. 少数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2023年,少数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超控制数,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3. 涉农、涉困资金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违规发放稻谷补贴资金1.95万元。
(2)部分已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3)11个乡镇73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不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
4. 县殡仪馆管理不规范
(1)县殡仪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县殡仪馆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未按照《霍山县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在物资采购、车辆管理、招待费管理等方面均存在管理漏洞。
(2)县殡仪馆外包服务收费管理不规范。一是外包服务收费核算不实。二是外包服务单位部分收费内容未公示。
(3)县殡仪馆货物类采购程序不规范。
5. 资产管理不规范
(1)2023年,衡山镇等七个乡镇实施的农机一体化、农业机械化服务项目购买农业机械支出1057.61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2)霍山永安生态陵园有限公司与县民政局签订固定资产移交协议,将县殡仪馆室内装修电器工程采购安装、县殡仪馆配套绿化等固定资产(合同金额6621.49万元)移交给县殡仪馆使用。截至审计日,上述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房租99万元。
6. 项目管理应进一步加强
(1)“新网工程”项目未发挥预期作用。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利用率低。
(3)小水库管养工作监管不严,对中标公司的养护考核、日常巡查、水库养护记录等监管不到位。
(三)国有企业审计存在的问题
1. 水投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不到位。
(2)小水电生态流量供电电源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第二自来水厂及城区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和延伸工程项目一期Ⅰ标段进度滞后。
(3)部分事项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4)车辆购置不规范。水投公司在大型水利项目中多次购置公务车辆,公车配备未遵循厉行节约精神。
2. 融资担保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集中度较高。
(2)大别山融资担保公司为被担保企业代偿利息178万元未及时收回。
(3)抵债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大别山融资担保公司部分抵债资产长期未处置。二是出租的抵债资产租金收缴不及时。
(四)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问题
1. “老有所养”专项调查
(1)未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2)未按规定设置康复辅具租赁站点。
(3)未开展照护技能培训。
2. 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资金专项审计
(1)结余资金28.93万元未及时收回。
(2)滞留项目资金57万元。
(3)将个别重度残疾人员选聘为乡村护林员。
三、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进行了认真剖析,追根溯源,积极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方面要完善预算编制,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和管理。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尽量做细、做实、做准预算,为预算执行打好基础。另一方面强化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预算执行进行分析,研究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测体系,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二)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形成过“紧日子”的习惯和自觉;要严把制度建设关,构建长效机制;要从严从紧做好预算编制,细化预算收支安排,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严把预算执行关,增强预算刚性约束,确保财政资金用好用到位、用在“刀刃”上;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做到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强化“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促进议事决策工作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做实内部审计,提升内控水平。要加强项目谋划、进度、招投标、合同履约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防控经济风险。就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的自查自纠。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环节,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和批准用途使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规范。对各类补贴资金的真实性、及时性、规范性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切实发挥政策的补贴效应和引导鼓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