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交运〔2024〕12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发〔2022〕13号)《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六发〔2022〕20号)要求,加快全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以下简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根据《霍山县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分类引导,分档补助。鼓励符合条件的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淘汰,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及淘汰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按照“早淘汰、多补助,晚淘汰、少补助”的原则,鼓励提前淘汰,促进更新。
二、奖补范围
实车在六安市范围内报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车辆注册登记地在霍山县范围内且持有本县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
(二)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三)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六安市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手续,且提前报废时间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车辆提前报废时间的计算为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减去车辆实际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自然报废、超过国家强制报废时间、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自2024年1月1日起(含)所有外地转籍入户车辆〔包括六安市各县(区)间转籍入户车辆〕不在奖补范围内。
三、奖补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由县本级财政承担。
四、县区奖补申请审核发放流程
(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设立联合服务窗口(霍山县交通运输局1楼,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客货运股,电话:0564-5022670),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奖补在联合服务窗口受理。
联合服务窗口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职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联合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对车辆的营运性质进行审核,拨付补助资金;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及车辆排放标准核对;公安部门负责审核提前淘汰机动车登记信息;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会同公安等部门监督报废车辆拆解行为。
(二)申请人将符合奖补条件的机动车送到商务部门公布的有经营资质的机动车拆解回收企业进行报废拆解(拆解回收企业由商务部门提供,并动态调整),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辆注销证明》后,携带《霍山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资金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联合服务窗口办理奖补申请。
(三)经联合服务窗口初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退回;对符合条件的车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商务、公安部门依次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联合审核后,对拟奖补报废车辆及奖补金额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负责兑现奖补资金。
五、奖补申请材料
(一)《霍山县老旧营运柴油车辆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三)《车辆注销证明》(复印件,携原件供核对);
(四)《道路运输证》;
(五)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与机动车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账号和开户行;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与车辆所有单位同名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
(六)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须提供车主书面委托书或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3);
(七)机动车所有人《自我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
以上申请材料原件如丢失请到原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领或开具相关证明。
六、申请期限和奖补标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受理奖补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享受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详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一)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所有人对提前报废奖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以任何形式骗取补助资金,一经发现,将予以追回或停止拨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本办法由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况,由各部门共同研究认定。
附件:1.霍山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标准
2.霍山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奖补资金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
4.自我信用承诺书
5.六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