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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六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差异化政策温馨提示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9-20 11:11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引导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市医保局等五部门印发《六安市加强参保人员就医服务管理的若干举措》《六安市低收入人口医保定点管理试点方案》。现就涉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差异化政策重点内容提醒如下:

一、降低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医院建议转诊市外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的(含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较市内三级医院分别下降5%、10%;自行外转的,市外省内、省外异地就医的(含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较市内三级医院分别下15%、20%。

二、降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医院建议转诊异地就医的(含慢性病门诊),大病保险各段报销比例市外省内、省外分别下降5%、10%;自行外转的(含慢性病门诊),大病保险市外省内、省外报销比例分别下降15%、20%。

三、规范医疗救助保障政策。特困、低保、监测人口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急诊、抢救除外)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含慢性病门诊),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未办理医院建议转诊,自行前往市外就医(含慢性病门诊)不享受医疗救助。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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