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为扎实推进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建设性作用,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制定本项目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结合我县实际,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着力揭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谱写美好霍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二、具体审计项目
2025年,计划安排6大类22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专项审计调查
按照“专项审计”和“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等,安排专项审计调查项目4个。
1.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1个(市县联动)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流域环境整治及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及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
组织方式:由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负责,具体组织方式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执行,审计结果报送县政府和市审计局。
审计时间:2025年3月开始审计调查,5月底前完成。
2.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项审计调查2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节约政府投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合理使用,移民安置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保障移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安排对霍山县桃源河水库移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霍山县仙人桥水库移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个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以上2个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5年3月开始审计调查,11月底前完成。
3.霍山县2022至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审计调查1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家底、披露问题、规范管理、维护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医疗保障资金规模、收支执行、决算等情况,审查医疗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内控机制建立健全情况,检查医保领域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情况,确保全县医疗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组织方式: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股室、中心对县医疗保障局2022至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5年3月开始审计调查,5月底前完成。
(二)财政审计
安排县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4个,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1个,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项目3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城市管理局),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统一制定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统筹调度现场工作进度,汇总出具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等。
4.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1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政策落地落实见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资源统筹不断加强、重大风险有效防范化解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统筹盘活、财政及债务风险防控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对县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现场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审计时间:2025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完成。
5.2024年度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3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贯彻落实、零基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情况、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等情况。安排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城市管理局3个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
组织方式:由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组织相关股室、中心对以上3个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现场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结合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5年3月开始审计,5月底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个,共对16名乡镇及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审计。
6.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障基层“三保”支出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安排对漫水河镇、上土市镇、但家庙镇、与儿街镇等4个乡镇8名现任或原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股室、中心对以上4个乡镇8名现任或原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5年5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7.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招标投标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安排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城市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医院医共体集团6个部门(单位)8名现任或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股室、中心对以上6个部门(单位)8名现任或原任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审计。
审计时间:2025年3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8.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实施、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环境保护相关民生实事落实、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安排对霍山县漫水河镇党委书记邱前东、镇长陈伟任期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股室、中心对霍山县漫水河镇党委书记邱前东、镇长陈伟任期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结合霍山县漫水河镇党委书记邱前东、镇长陈伟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2025年5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五)国有企业审计
9.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1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客观反映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质量,了解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情况,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规范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企业主业发展、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单位盈利能力、自主创新能力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股室、中心对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至202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现场审计。
审计时间:2025年5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六)政府投资审计
10.政府投资项目专项审计调查2个(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管理和决策方面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共投资有效性和透明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投资控制绩效、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招投标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和竣工验收等情况。安排对霍山县西部城市道路更新二期工程(排水管网一期工程)及霍山县S333宋家河段公路改建工程(EPC)2个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由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对以上2个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5年5月开始审计,11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查深查透,有效发挥监督作用。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大工程,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精准发力、深度审计,把问题查深、查细、查透,及时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增强宏观思维,把揭示微观问题与服务宏观决策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制度漏洞,大力推动源头治理,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审计监督的独特作用,更好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二)加强分析研究,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深入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把研究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强化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坚决守牢审计质量“生命线”。加强审前研究,学深悟透被审计领域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科学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加强审中研究,系统分析,选准重点,把最本质的问题、最突出的风险揭示出来;加强审后研究,及时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强化成果开发,汲取经验教训,推动审计能力与审计质量同步提升。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细化明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审计任务。
(三)强化审计整改,推动实现标本兼治。合理界定整改类型,科学提出整改要求,推深做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和台账管理、日常调度、验收销号、整改约谈等制度,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巡审联动”,密切沟通交流,推进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切实把审计成果用起来、用到位,凝聚监督合力。
(四)坚持依法审计,筑牢安全防线。坚持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和请示报告制度等,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与审计相关的信息。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中取得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未经上级审计机关批准同意,不得自行对外披露和使用。
附件:霍山县审计机关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附件
霍山县审计机关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序号 |
审计(调查)项目名称 |
计划 |
备注 |
一、专项审计调查(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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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市定 |
市县联动 |
2 |
霍山县桃源河水库移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
县定 |
|
3 |
霍山县仙人桥水库移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
县定 |
|
4 |
霍山县2022至2024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审计调查 |
县定 |
(巡审联动)纳入同级审 |
二、财政审计(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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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霍山县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县定 |
纳入同级审 |
6 |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县定 |
纳入同级审 |
7 |
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县定 |
纳入同级审 |
8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县定 |
纳入同级审 |
三、经济责任审计(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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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霍山县漫水河镇党委书记邱前东、镇长陈伟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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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霍山县上土市镇党委书记刘均奕、镇长杨帆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
11 |
霍山县但家庙镇党委书记高阳、镇长熊义宏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
12 |
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仇多弟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与预算执行 审计同步开展 |
13 |
霍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葛子俊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巡审联动)与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开展 |
14 |
霍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昌启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
15 |
霍山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饶猛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与预算执行审计同步开展 |
16 |
霍山县医院医共体集团董事长潘家东,执行院长王军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
17 |
霍山县与儿街镇党委原书记梁东、镇长杨毅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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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霍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原书记王莹莹、理事长程甫德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 |
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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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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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霍山县漫水河镇党委书记邱前东、镇长陈伟任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
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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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有企业审计(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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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2至2024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
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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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投资审计(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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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霍山县西部城市道路更新二期工程(排水管网一期工程)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
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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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霍山县S333宋家河段公路改建工程(EPC)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
县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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