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积极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我县出台了《霍山县医疗保障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是落实全省医疗保障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具体举措,更是持续推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探索创新。试点方案7个方面举措有效落实并取得初步成效,具体如下:
一是参保激励机制初步建立。县委、县政府建立了医保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工作靠前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彰;提高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实行普通大额门诊报销、减免县内上下转诊住院患者起付线(此项举措已推广全市),以激发居民参保积极性,截至目前共计结算330余人次、提高患者待遇近30万元;《附件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机制与国家、省精神高度契合,顺利完成2025年居民医保目标任务。
二是基金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医共体包干管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管用有效。2024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出7301.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5.2%,基金结余368.21万元,住院人次和基金支出同比分别下降5.62%和6.73%,基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南陵、长丰、宣城、灵璧、绩溪等兄弟县、市先后来我县考察调研。
三是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做实DRG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按病种付费、“同病同保障”和“日间病床”结算,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基本建立。全县20家县、乡医疗机构实行DRG付费:医疗机构覆盖率为100%,病组(种)覆盖率61.74%,基金覆盖率66.5%;中医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职工护理依赖型疾病待遇保障试点延期1年,全年分别结算2405人次489.22万元、85人次53.27万元。全面推进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重症发生率、提升基层就诊率,2024年慢特病住院率由上年同期54.46%下降至52.96%,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71.12%。
四是医药服务管理日趋规范。督促医共体总院进一步完善中心药房建设,推进县级医院及“双通道”定点药店电子处方系统应用,将全县141家村卫生室(医疗点)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并开通医保专网,实现医保服务“村村通”。“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不断完善,2024年共计结算1.66万人次58.71万元。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组织医药集中带量采购,2024年申报获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7项,采购集采药品851个品规3860.51万元、高值耗材15.09万件1061.55万元,减轻群众负担近1300万元。
五是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县医院、县中医院全面接入全市统一的智能转诊信息平台,拟定165个白名单病种,强化分类管理;加强参保人员就医服务管理和低收入人口医保定点管理,强化部门协同,从严落实省、市异地就医差异化报销政策,利用政策“杠杆”引导患者理性就医;支持县域医共体与上级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从健康促进基金中列支150万元用于补助外请专家手术费用。2024年,县内住院人次和基金支出占比为72.27%、57.74%(全市最高),省外住院人次和基金支出占比为6.51%、10.43%(全市最低)。
六是基金监督管理常态长效。推进智能监管系统深度应用,20家县乡医疗机构和105家定点药店全部接入系统联网运行,2024年累计分析就诊信息55.96万人次,事前提醒预警4.79万人次。认真开展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防范倒卖药品、串换刷卡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县纪检、卫健部门开展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1件,追回医保基金94.17万元、罚款166.57万元,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整改10家、暂停拨付6家、中止协议3家,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七是医保经办服务持续优化。建立健全四级基层医保管理服务网络,持续推进县级医保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16个乡镇设置医保服务“一站式”窗口,144个村(社区)设立医保接待窗口,各村民组落实1名医保网格员,“15分钟服务圈”初步形成。深入推进医保码“一码通”,为167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刷码刷脸设备525台,实现就诊、结算等6个场景全流程应用,同步推广诊间结算和移动支付。2024年刷码刷脸结算90.33万人次、占比82.9%,诊间结算4.55万人次、移动支付2.8万人次,各项指标居省、市前列,相关成效在中国网、安徽卫视公共频道等媒体报道。
下一步,将持续落实落细各项改革任务,全力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