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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能否在线查询产权负担等不动产登记信息?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6-11 11:22 信息来源: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答:1.《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第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第二十一条“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提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材料,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下列信息:(一)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三)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四)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2.《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

  3.通过全国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可以进行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跨省通办”查询。(https://bdcyc.mnr.gov.cn/#/index/adminArea.html?type=DJURL)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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