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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第101号提案的复函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7-04 08:55 信息来源:霍山县公安局  字体:[  ]

霍公指〔2025〕24号

 

霍山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邓宏超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的提案(并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通常为三轮、四轮电动车。因其价格便宜,操作也不难,出门买菜、接送孩子相对方便,而且外形和小汽车差不多,能遮风挡雨,且动力足,上路行驶无需上牌,驾驶人不用考证,诸多优点使其得到不少老年人的青睐。但由于大多数驾驶人未经过专业培训,无有效驾驶资格,在道路上行驶时逆行、闯红灯、超员、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现象屡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不少隐患。

为进一步强化此类型车辆管理,2024年以来,根据县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工作建议,全县各乡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摸排登记发放编号、亮尾的三、四轮电动车6700辆。工作中,一是对老年群体驾乘三、四轮电动车人员进行集中或入户宣传教育,通过农村大喇叭、村民议事厅微信群等开展宣传。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城区三、四轮电动车销售点进行排查。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车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3C强制认证,是否有车辆一致性证书,是否有合格证,是否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和非法改装电动车等情况,督促电动车经营户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销售管控。三是加大路面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交管部门通过日常交通管理、适时开展查缉行动等方式,加大对此类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

下一步,我局交管大队将在原有管理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不断规范老年代步车管理。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共治,配合各乡镇用好农村劝导员。二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依托“农村大喇叭”、“乡镇微信群”、“乡村宣传栏”、“中小学交通安全第一课”,加强“点对点”“面对面”宣传警示教育。三是借助道路交通联席会议平台,加大对各乡镇开展三、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

 

霍山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7日

办复类别:A类

承办单位负责人:汪海波

承办责任人:李军

联系电话:13516462118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霍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25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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