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公指〔2025〕27号
霍山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陈阳海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设置交通路口隔离护栏的建议(并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我县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为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秩序,由城管局、重点处、交运局等单位根据道路实际以及管辖权限,对我县部分道路进行护栏安装。后为进一步统一管理,县政府决定,城区部分主次干道护栏移交我局交管大队统一管理及维护。交管大队接手后,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护。2025年以来,由交管大队牵头,每天均巡查城区护栏,对破损、受损护栏及时修复。
去年以来,我局交管大队根据社情民意和城区交通实际情况,对部分护栏进行撤除。但护栏的安装是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道行驶的有效硬隔离措施,能防止车辆随意掉头、行人横穿马路等违章行为,如果一味取消,那么势必会出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迹现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兼顾交通安全和行人方便,下一步,我局交管大队将对城区部分小区门前、校园周边道路的非机动车隔离栏进行缩减。
在路口改造方面,交管大队已对霍山大道路口、花园路路口进行了整体改造,重新设置或新增了路口标线、护栏、待转区、信号灯等设施,并施划右转弯安全警示线,进一步确保路口通行安全。
霍山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7日
办复类别:A类
承办单位负责人:汪海波
承办责任人:李军
联系电话:13516462118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霍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25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