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余小春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探索推进“山上”换“山下”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制订和完善“山上”换“山下”相关配套政策,成立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以确保基层实施“山上”换“山下”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的建议
2024年8月,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提出,推动“耕地下山、林地上山”,选择具备条件的市县,因地制宜开展林地、耕地空间布局置换试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下山、林地上山”工作,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推进“耕地下山、林地上山”路径。一是结合全县“山上”换“山下”资源禀赋及分布情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完成了“山上”换“山下”后备资源潜力梳理分析。二是县政府研究制订了《霍山县“山上”换“山下”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霍山县“山上”换“山下”试点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指挥、协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是会同县林业局邀请省市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对霍山县“山上”换“山下”试点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二、关于“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部分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区开展“山上”换“山下”试点,稳妥有序实施区域农用地空间互换,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耕地下山、林地上山”工作部署,统筹推进耕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促进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优化,我局主动与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积极对接,统筹谋划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山上”换“山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霍山县“山上”换“山下”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初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是全面调查摸底。结合全县后备资源禀赋及分布情况,完成了潜力摸底分析,全县共摸排25度以上宜林图斑6.66万亩,其中:25度以上陡坡耕地2.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53万亩)、园草等其他地类4.24万亩;6度以下宜耕图斑3.06万亩,其中:林地1.67万亩(公益林0.41万亩、退耕地还林0.48万亩、天然商品林0.1万亩、一般林地0.68万亩)、园草等其他地类1.39万亩,并在“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基础上,编制了《霍山县“山上”换“山下”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9月分别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林业局审查。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一方面是利用端午、中秋、国庆、春节等群众返乡节点,通过广播、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另一方面是组织对2020年之前流转和占用耕地发展苗木、林果种植的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走访动员,重点宣讲“耕地下山、林地上山”的重要意义,深入了解耕地恢复意愿和需求,提出合理建议和具体解决方案。
三、关于“鼓励和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山上”换“山下”,并在优先承包经营上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设立“山上”换“山下”专项资金,并对试点地区给予重点倾斜”的建议。
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持续加强与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耕地恢复、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等项目资金,确保“山上”换“山下”项目资金得到有力保障。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加快推进试点项目落地实施。
十分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联系单位: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64-5038311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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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 编 号 |
第25号 |
牵头承办 单 位 |
县自然资源局 |
议案建议 标题 |
关于探索推进“山上”换“山下”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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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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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承办单位答复的具体意见:
领衔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